企业400业务受理单
编号:
客户资料(请客户填写) 客户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企业组织代码证号 业务类别(请客户选择填写,在需要的业务前画√) √开通 □撤机 □停机保号 □用户资料变更 □业务数据变更 □业务号码变更 业务数据 400业务号码 对应小号码 目的号码 套餐金额 优惠资费 申请单位(盖公章) 申请单位名称 经办人 手机 受理单位(盖公章) 代理商名称 通信地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话 邮箱 3、 元 元/分钟 开通变更日期 年月日 套餐年限 年 用户须知:
一、400服务为预付费形式,申请单位应准确填写此400服务的套餐类型与服务年限。
二、申请企业400服务时,需向受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及特殊行业的特殊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单位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客户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受理单位有权停止向申请单位提供企业400业务服务。
三、受理单位确保申请单位申请的400语音质量、接通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服务质量标准,通过实体电路实现全国互联互通,绝非VOIP;申请单位申请此400电话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且使用范围与提交企业材料经营范围需一致,否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使用此400电话的权利且不退还账户余额。
四、当预存款用完或套餐到期,申请单位应及时续费,否则系统会自动暂停话务。话务暂停10天仍未续费,视为申请单位放弃继续使用此400服务。
五、如用户有400号码变更需求(包括各种功能、翻译号码变更,拆机或过户)请及时与我司联系。请勿自行至电信营业厅进行变更,否则可能会导致400号码无法使用或失效(不能恢复)。申请单位不得私自转让400号码!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400业务服务协议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400主被叫分摊付费业
务的服务,并根据工业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批准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就乙方提供的企业400服务应向乙方付费。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二、乙方保证通过网络传送的信息安全、保密。甲
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企业400业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传播非法内容或泄露,不允许操作国家及工业信息化部不允许的业务(如话务批发、落地)等,否则,甲方将承担其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三、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固定电话服务
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在乙方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甲方申请企业400服务时,需向乙方提供:
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企业组织代码证、加盖公章的经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资料。乙方如发现甲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企业400业务服务。 五、甲方有权就使用企业400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相
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给予解答。 六、乙方对甲方的企业400业务计费周期为月,甲
方第一个月的月租费收取根据企业400业务开通的时间,在当月帐期内收取。
七、如果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则乙方收取甲
方的相关费用采取银行托收结算方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其开户银行按照乙方提供的话费帐单将话费直接从甲方帐户内扣除。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果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付费,则由甲方根据其400号码进行缴 款,或由乙方委托的代理商负责向甲方收取话费;银行托收户须保证在托收日其帐户有多于其应缴话费
法人签字:(需签法人名字)
客户盖章(甲方) 的资金供乙方划帐。现金付费户须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按帐单一次性交纳上月所有费用。如甲方欠费时间达1个月,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提供服务,如欠费时间达三个月,则视甲方自动终止本协议,乙方有权对该号码进行关停处理,并有权追回甲方已发生而未付的所有费用,并加收每天3‰ 的违约金。 八、如果甲方申请的400号码连续二个月无话费产生,
并且也没有向乙方缴纳月租费和功能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对该号码进行关停处理。
九、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和出售企业400使用
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十、 由于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企业
400,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应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的客户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凡因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不详或不准确造成甲方无法收到乙方发出的话费帐单或其它业务通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十二、甲方欲终止本协议时,需缴纳其在帐期内所发生
的费用,在乙方确认甲方已付清所有应付乙方的话费时,本协议终止。
十三、本协议内容如有变更,乙方将在公司网站上或信
函通知甲方,若甲方对变更的内容有异议,应在通知发出后一月内与乙方协商,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乙方将视为甲方已同意新的协议条款。 十四、乙方如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执行本协议的部分或全
部条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自然灾害、法律或等不可抗的因素。
十五、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
决。无法协商解决的,该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六、本协议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此业务之日起生效。
受理单位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证明
我单位现委托_________(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400号码办理,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2016年5月16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