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医疗机构重点防控措施

医疗机构重点防控措施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医疗机构重点防控措施

一、传染病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二、突发感染性疾病隔离 三、手术病人术前传染病筛查制度 四、外科手术部感染预防控制措施 五、呼吸机相关肺炎预防控制措施 六、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控制措施 七、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预防控制措施 八、标准预防与分级防护

一、传染病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为了加强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院医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院内传染相关医院感染防控活动的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诊疗区域空间布局、设备设施和诊疗流程等符合传染病相关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的要求。

(二)确定承担院内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主体部门、人员及其职责;明确医院感染防控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指导监督院内传染病相关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开展的职责。

(三)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要求:规范采取就地隔离或转诊至有能力救治本院等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传播途径的特点,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采取接触、飞沫和空气传播预防与控制措施;做好疫点管理,及时进行终末消毒,按规范做好医疗废物处置。

(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控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技能的培训,为从事传染病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数量充足且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其正确选择和使用。

二、传染病预防消毒隔离措施 隔离标志的分类

(一)空气隔离一一黄色标记

(二)接触隔离一一蓝色标记 (三)飞沫隔离一一粉色标记 隔离区域划分

(一)清洁区:凡未和病人直接接触、未被病原做生物污染的区域,如更衣室、库房、值班室、配餐室等。

(二)潜在污染区:凡有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病区的走廊和化验室等。

(三)污染区:凡和病人接触、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病室、浴室、厕所等。

三、不同传播途径疾病隔离原则:

(一)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医院应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他途径传播),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二)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三)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人员的出入。 (四)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五)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六)建筑布局符合规定。

四、空气传播疾病(肺结核、麻疹、水痘等)患者隔离; (一)应尽快转送至有条件收治呼吸道传染病的本院进行收治,并注意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的防护;

(二)门急诊应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空气传播疾病的患者或疑似患者,并将其隔离;

(三)当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并遵守呼吸卫生/咳嗽礼仪,患者活动范围;

(四)严格空气消毒。

五、空气传播疾病医务人员防护:

(一)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在不同的区域穿戴不同的防护用品,离开时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使用后物品。

(二)进入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房间时,应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穿防护服;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三)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六、飞沫传播疾病(百日咳、白喉、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膜炎等)患者隔离。

(一)应将患者安置于单人病房,如条件有限,可将感染或定植相同感染原的患者安置在同一病房,床间距>1m;优先安置重度咳嗽并有痰的患者;

(二)门急诊应尽快将患者隔离;

(三)应减少转运,当需要转运时,医务人员应注意防护; (四)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并遵守呼吸卫生/咳嗽礼仪。应者的活动范围;

(五)加强通风。

七、飞沫传播疾病医务人员防护

(一)进入隔离病室应戴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渗透隔离衣;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三)接触疑似或确诊SARS、禽流感或其他新发经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应遵循最新感染控制指南。

八、接触传播疾病(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等)患者隔离

(一)应将患者安置于单人病房,当条件受限时,可将感染或定植相同原体的患者安置在同一病房;优先安置容易传播感染的患者;

(二)应患者的活动范围;

(三)应减少转运,如需要转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

九、接触传播疾病医务人员防护:

(一)进入隔离病室应戴手套;离开隔离病室前,应摘除手套,执行手卫生;

(二)进入隔离病室,应穿隔离衣;离开病室前,脱下隔离衣。接触甲类传染病应按要求穿脱防护服;离开病室前,脱去防护服,防护服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十、保护性隔离:

对就诊或住院期间发现的血液病患者、化疗患者、新生儿、烧伤患者、HIV感染患者,经主管医生对患者的免疫情况进行评估,若免疫力低下,可采取以下综合性保护性隔离措施。 (一)环境要求;

1.免疫力低下患者应单间隔离。 2.床边悬挂接触隔离标识。 3.隔离病房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4.病房内禁止摆放干花和植物。 5.病房内地面及物表均采取湿式清洁。

6.清洁工具为专用。环境物表每日使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清洁消毒。

7.床单、被套、枕套、病员服等每周更换2次,遇污染时立即更换。

(二)医务人员要求;

1.病区有条件的,对保护性隔离患者固定专人护理,按照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不同的标准预防措施。

2.患呼吸道感染的医务人员严禁入内隔离病房。

3.医务人员接触患者前后应严格执行手卫生,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三)患者及陪护人员要求

1.缩短患者在保护性病房外的逗留时间。

2.患者离开保护性病房时,病情允许应给患者提供医用防护口罩。

3.病人家属有呼吸道症状时应避免进入病房。接触患者前,应戴口罩、帽子,穿隔离衣。

4.生活用品专人使用。

5.探视。探视者需进行手卫生,戴口罩、帽子,必要时穿隔离衣。

6.做好陪护人员的宣教工作。 十一、标准预防措施

(一)概念:是指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二)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二、突发感染性疾病隔离

一、凡被疑似为突发感染性疾病者,一律实施全方位的隔离(包括已发病者和有密切接触史但尚未发病者),并完善报告制度:当属于法定传染病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 二、严格执行隔离区域(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的划分。各区的物品必须严格分开;

三、隔离室必须设有卫生设施,室外要有缓冲区,有必需的隔离用品;对临床诊断病人与疑似病人分别住不同的病区;疑似病人必须住单人

病房;

四、隔离期限的设定,根据权威部门明确规定执行;

五、严格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探视者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入;

六、凡参加防治的临床工作人员、实验工作人员与疫情监管的工作入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七、过程照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住院肿瘤患者处置流程实施。

三、手术病人术前传染病筛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为有效控制传染病,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手术医生履行术前传染病筛查告知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要求,患者有义务必须接受医院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凡拒绝进行传染病筛查或隐瞒传染病病史,导致传染病传播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七十七条处理。

(三)医护人员不得擅自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有关传染病筛查信息、资料。

(四)进行传染病相关项目筛查前应查阅患者病历资料,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

二、筛查项目

手术病人术前传染病筛查项目包括乙肝四对、Anti-HCV、Anti-HIV、梅毒、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术前通知单传染病筛查注明要求

择期手术传染病筛查必须在术前完成,急诊手术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者应在手术通知单上如实注明。

四、手术室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

(一)手术室对所有病人均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二)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有血源性疾病者,医护人员应做好血源性疾病防护措施,谨防锐器伤的发生,可能有血液、体液等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水隔离衣或防护服。

(三)手术结束后,应对手术室进行终末消毒,未进行传染病筛查的患者按传染病进行终末消毒。

四、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要点

一、外科手术切口的分类

根据外科手术切口微生物污染情况,外科手术切口分为清洁切口、清洁-污染切口、污染切口、感染切口。

(一)清洁切口。手术未进入感染炎症区,未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及口咽部位。

(二)清洁-污染切口。手术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及口咽部位,但不伴有明显污染。

(三)污染切口。手术进入急性炎症但未化脓区域;开放性创伤手术;胃肠道、尿路、胆道内容物及体液有大量溢出污染;术中有明显污染(如开胸心脏按压)。

(四)感染切口。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二、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的定义

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分为切口浅部组织感染、切口深部组织感染、器官/腔隙感染。

(一)切口浅部组织感染。手术后30天以内发生的仅累及切口皮肤或者皮下组织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切口浅部组织有化脓性液体。

2.从切口浅部组织的液体或者组织中培养出病原体。

3.具有感染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红、肿胀、发热、疼痛和触痛,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浅层组织。

下列情形不属于切口浅部组织感染:

1.针眼处脓点(仅限于缝线通过处的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 2.外阴切开术或包皮环切术部位或肛门周围手术部位感染。 3.感染的烧伤创面,及溶痂的Ⅱ、Ⅲ度烧伤创面。

(二)切口深部组织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深部软组织(如筋膜和肌层)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切口深部引流或穿刺出脓液,但脓液不是来自器官/腔隙部分。

2.切口深部组织自行裂开或者由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同时,患者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热,肿胀及疼痛。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探查、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切口深部组织脓肿或者其他感染证据。

同时累及切口浅部组织和深部组织的感染归为切口深部组织感染;经切口引流所致器官/腔隙感染,无须再次手术归为深部组织感染。

(三)器官/腔隙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术中解剖部位(如器官或者腔隙)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器官或者腔隙穿刺引流或穿刺出脓液。

2.从器官或者腔隙的分泌物或组织中培养分离出致病菌。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器官或者腔隙脓肿或者其他器官或者腔隙感染的证据。

三、感染预防要点 1.手术前。

(1)尽量缩短患者术前住院时间。择期手术患者应当尽可能待手术部位以外感染治愈后再行手术。

(2)有效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

(3)正确准备手术部位皮肤,彻底清除手术切口部位和周围皮肤的污染。术前备皮应当在手术当日进行,确需去除手术部位毛发时,应当使用不损伤皮肤的方法,避免使用刀片刮除毛发。

(4)消毒前要彻底清除手术切口和周围皮肤的污染,采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合适的消毒剂以适当的方式消毒手术部位皮肤,皮肤消毒范围应当符合手术要求,如需延长切口、做新切口或放置引流时,应当扩大消毒范围。

(5)如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时,手术患者皮肤切开前30分钟~1小时内或麻醉诱导期给予合理种类和合理剂量的抗菌药物。需要做肠道准备的患者,还需术前一天分次、足剂量给予非吸收性口服抗菌药物。

(6)有明显皮肤感染或者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以及携带或感染多重耐药菌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当参加手术。

(7)手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行外科手消毒。

(8)重视术前患者的抵抗力,纠正水电解质的不平衡、贫血、低蛋白血症等。

2.手术中。

(1)保证手术室门关闭,尽量保持手术室正压通气,环境表面清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数量和流动。

(2)保证使用的手术器械、器具及物品等达到灭菌水平。 (3)手术中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循无菌技术原则和手卫生规范。

(4)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手术时间长于所用抗菌药物半衰期的,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的,手术中应当对患者追加合理剂量的抗菌药物。

(5)手术人员尽量轻柔地接触组织,保持有效地止血,最大限度地减少组织损伤,彻底去除手术部位的坏死组织,避免形成死腔。

(6)术中保持患者体温正常,防止低体温。需要局部降温的特殊手术执行具体专业要求。

(7)冲洗手术部位时,应当使用温度为37℃的无菌生理盐水等液体。

(8)对于需要引流的手术切口,术中应当首选密闭负压引流,并尽量选择远离手术切口、位置合适的部位进行置管引流,确保引流充分。

3.手术后。

(1)医务人员接触患者手术部位或者更换手术切口敷料前后应当进行手卫生。

(2)为患者更换切口敷料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换药流程。

(3)术后保持引流通畅,根据病情尽早为患者拔除引流管。 (4)外科医师、护士要定时观察患者手术部位切口情况,出现分泌物时应当进行微生物培养,结合微生物报告及患者手术情况,对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及时诊断、治疗和监测。

五、呼吸机相关肺炎(VAP)预防控制措施

呼吸机相关肺炎(VAP)是指机械通气48小时后或拔管后48小时之内发生的肺炎。预防措施如下:

1.如无禁忌证,应将床头抬高30-45°,以减少胃液反流和误吸的发生。

2.加强口腔护理,选用复方洗必泰溶液冲洗口腔或进行口腔护理每4~6小时一次。

3.建议使用可进行声门下吸引的气管导管,作间歇或持续声门下分泌物引流。

4.严格掌握气管插管或切开适应证,优先考虑无创通气。 5.呼吸机螺纹管每周更换1次,有明显分泌物污染时及时更换;湿化器添加水为灭菌水,每天更换;冷凝器应始终保持在最低位,冷凝水应作为污水及时倾倒,不可使冷凝水流向患者气道。

6.对于人工气道/机械通气患者,每天评估是否可以撤机和拔管,尽量减少机械通气和插管天数。

7.不宜常规采用选择性消化道脱污染(SDD)来预防HAP/VAP。 8.尽量减少使用或尽早停用预防应激性溃疡的药物,包括H2受体阻滞剂如西米替丁和/或制酸剂。

9.鼓励早期肠内营养,促进肠道功能恢复。

10.重复使用呼吸机管路等耐高温配件物品送至消毒供应室统一集中清洗,须灭菌或高水平消毒:,不耐高温的配件科室自行消毒(消毒方法参照医院消毒灭菌制度)。

六、血管导管相关感染预防控制措施

血管导管相关感染(Vessel Catheter Associated Infection,简称VCAI)是指留置血管导管期间及拔除血管导管后48小时内发生的原发性、且与其他部位感染无关的感染,包括血管导管相关局部感染和血流感染。患者局部感染时出现红、肿、热、痛、渗出等炎症表现,血流感染除局部表现外还会出现发热(>38℃)、寒颤或低血压等全身感染表现。血流感染实验室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外周静脉血培养细菌或真菌阳性,或者从导管尖端和外周血培养出相同种类、相同药敏结果的致病菌。

1.置管前

(1)严格掌握置管指征。

(2)评估患者置管部位和全身状况。选择能够满足病情和诊疗需要的管腔最少,管径最小的导管。选择合适的留置部位,中心静脉置管成人建议首选锁骨下静脉,其次选颈内静脉,不建议选择股静脉;连续肾脏替代治疗时建议首选颈内静脉。

(3)置管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各种敷料等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4)患痈肿、湿疹等皮肤病或呼吸道疾病(如感冒、流感等)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进行置管操作。

(5)如为血管条件较差的患者进行中心静脉置管或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以下简称PICC)有困难时,可使用超声引导穿刺。

2.置管中

(1)严格无菌技术操作。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中线导管、置入全植入式血管通路(输液港)时,必须遵守最大无菌屏障要求,戴帽、医用外科口罩,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有关要求执行手卫生并戴无菌手套、穿无菌手术衣或无菌隔离衣、铺覆盖患者全身的大无菌单。置管过程中手套污染或破损时应立即更换。置管操作辅助人员应戴帽、医用外科口罩、执行手卫生。完全植入式导管(输液港)的植入与取出应在手术室进行。

(2)使用含洗必泰醇浓度>0.5%的消毒液进行皮肤局部消毒,自穿刺点由内向外以同心圆方式消毒2遍,消毒范围直≥15cm。消毒后皮肤穿刺点应当避免再次接触,待自然干燥后,再进行置管操作。

(3)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戴无菌手套后尽量避免接触穿刺点皮肤。置管过程中手套污染或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4)中心静脉导管置管后应当记录置管日期、时间、部位、置管长度,导管名称和类型、尖端位置等,并签名。

3.置管后

(1)应当尽量使用无菌透明、透气性好的敷料覆盖穿刺点,对高热、出汗、穿刺点出血、渗出的患者可使用无菌纱布覆盖。

(2)应定期更换置管穿刺点覆盖的敷料。更换间隔时间为:无菌纱布至少1次/2天,无菌透明敷料至少1次/周,敷料出现潮湿、松动、可见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接触置管穿刺点或更换敷料前,应严格执行手卫生。

(4)中心静脉导管及PICC,尽量减少三通等附加装置的使用。保持导管连接端口的清洁,每次连接及注射药物前,应使用含洗必泰醇浓度>0.5%的消毒液或复方碘伏消毒剂进行消毒,待干后方可注射药物,如端口内有血迹等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5)应当告知置管患者在沐浴或擦身时注意保护导管,避免导管淋湿或浸入水中。

(6)严格保证输注液体的无菌。输液1天或者停止输液后,应当及时更换输液管路。输血时,应在完成每个单位输血或每隔4小时更换给药装置和过滤器;单独输注静脉内脂肪剂(IVFE)时,应每隔12小时更换输液装置。外周及中心静脉置管后,应当用不含防腐剂的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进行常规冲封管,预防导管堵塞。

(7)紧急状态下的置管,若不能保证有效的无菌原则,应当在2天内尽快拔除导管,病情需要时更换穿刺部位重新置管。

(9)应当每天观察患者导管穿刺点及全身有无感染征象。当患者穿刺部位出现局部炎症表现,或全身感染表现的,怀疑发生血管导管相关感染时,综合评估决定是否需要拔管。如怀疑发生中心静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拔管时须进行导管尖端培养、经导管取血培养及经对侧静脉穿刺取血培养。

(10)应当每天对保留导管的必要性进行评估,不需要时应当尽早拔除导管。

(11)若无感染征象时,血管导管不宜常规更换,不应当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中心静脉导管、肺动脉导管和脐带血管导管。成人外

周静脉导管3-4天更换一次;儿童及婴幼儿使用前评估导管功能正常且无感染时可不更换。外周动脉导管的压力转换器及系统内其他组件(包括管理系统,持续冲洗装置和冲洗溶液)应当每4天更换一次。不宜在血管导管局部使用抗菌软膏或乳剂。

(12)长期置管患者多次发生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时,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溶液封管。

附件:各类血管导管相关感染的特别预防措施 一、中心静脉导管、PICC及肺动脉导管

1.不应当常规更换中心静脉导管、PICC或肺动脉导管以预防血管导管相关感染。

2.非隧道式导管无明显感染证据时,可以通过导丝引导更换。 3.非隧道式导管可疑感染时,不应当通过导丝更换导管。 4.中心静脉导管或PICC患者出现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证据,应当根据临床综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拔管。

5.外周动脉导管及压力监测装置:成人宜选择桡动脉、肱动脉、足背动脉。儿童宜选择桡动脉、足背部动脉及胫骨后动脉。

6.压力传感器使用时间应当遵循产品说明书或每4天更换一次。 7.宜使用入口处为隔膜的压力监测装置,在使用前应用消毒剂擦拭消毒隔膜。

8.应当保持使用中压力监测装置无菌,包括校准装置和冲洗装置无菌。

9.应当减少对压力监测装置的操作。

10.不宜通过压力监测装置给予含葡萄糖溶液或肠外营养液。 11.宜使用密闭式的连续冲洗系统。 二、脐血管导管

1.脐动脉导管放置时间不宜超过5天,脐静脉导管放置时间不宜超过14天,不需要时应当及时拔除。

2.插管前应当清洁、消毒脐部。

3.不宜在脐血管导管局部使用抗菌软膏或乳剂。

4.在发生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血管关闭不全、血栓时,应当拔除导管,不应当更换导管。只有在导管发生故障时才更换导管。

5.使用低剂量肝素(0.25U/ml~1.0U/ml)持续输入脐动脉导管以维持其通畅。

三、完全植入式导管(输液港)

1.输液港专用留置针(无损伤针头)应当至少每7天更换一次。 2.输液港血管通路在治疗间隙期应当至少每4周维护一次。 四、血液透析导管 1.宜首选颈内静脉置管。

2.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宜采用动静脉内痿。

七、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控制措施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主要是指患者留置导尿管后,或者拔除导尿管48小时内发生的泌尿系统感染。

一、.置管前。

(1)严格掌握留置导尿管的适应征,避免不必要的留置导尿。 (2)仔细检查无菌导尿包,如导尿包过期、外包装破损、潮湿,不应当使用。

(3)根据患者年龄、性别、尿道等情况选择合适大小、材质等的导尿管,最大限度降低尿道损伤和尿路感染。

(4)对留置导尿管的患者,应当采用密闭式引流装置。 (5)告知患者留置导尿管的目的,配合要点和置管后的注意事项。

2.置管时。

(1)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后,戴无菌手套实施导尿术。

(2)严格遵循无菌操作技术原则留置导尿管,动作要轻柔,避免损伤尿道粘膜。

(3)正确铺无菌巾,避免污染尿道口,保持最大的无菌屏障。 (4)充分消毒尿道口,防止污染。要使用合适的消毒剂棉球消毒尿道口及其周围皮肤粘膜,棉球不能重复使用。男性:先洗净包皮及冠状沟,然后自尿道口、龟头向外旋转擦拭消毒。女性:先按照由上至下,由内向外的原则清洗外阴,然后清洗并消毒尿道口、前庭、两侧大小阴唇,最后会阴、肛门。

(5)导尿管插入深度适宜,插入后,向水囊注入10-15毫升无菌水,轻拉尿管以确认尿管固定稳妥,不会脱出。

(6)置管过程中,指导患者放松,协调配合,避免污染,如尿管被污染应当重新更换尿管。

3.置管后。

(1)妥善固定尿管,避免打折、弯曲,保证集尿袋高度低于膀胱水平,避免接触地面,防止逆行感染。

(2)保持尿液引流装置密闭、通畅和完整,活动或搬运时夹闭引流管,防止尿液逆流。

(3)应当使用个人专用的收集容器及时清空集尿袋中尿液。清空集尿袋中尿液时,要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避免集尿袋的出口触碰到收集容器。

(4)留取小量尿标本进行微生物病原学检测时,应当消毒导尿管后,使用无菌注射器抽取标本送检。留取大量尿标本时(此法不能用于普通细菌和真菌学检查),可以从集尿袋中采集,避免打开导尿管和集尿袋的接口。

(5)不应当常规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溶液进行膀胱冲洗或灌注以预防尿路感染。

(6)应当保持尿道口清洁,大便失禁的患者清洁后还应当进行消毒。留置导尿管期间,应当每日清洁或冲洗尿道口。

(7)患者沐浴或擦身时应当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应当把导管浸入水中。

(8)长期留置导尿管患者,不宜频繁更换导尿管。若导尿管阻塞或不慎脱出时,以及留置导尿装置的无菌性和密闭性被破坏时,应当立即更换导尿管。

(9)患者出现尿路感染时,应当及时更换导尿管,并留取尿液进行微生物病原学检测。

(10)每天评估留置导尿管的必要性,不需要时尽早拔除导尿管,尽可能缩短留置导尿管时间。

(11)对长期留置导尿管的患者,拔除导尿管时,应当训练膀胱功能。

(12)医护人员在维护导尿管时,要严格执行手卫生。

八、标准预防与分级防护

一.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

1、将所有病人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疾病,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在接触这些物质以及病人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2、即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4、.标准预防的主要措施:

(1)洗手和手卫生: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接触病人的血液、

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粘膜和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脱手套后立即洗手。

(2)当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且有可能发生迸溅时,应戴口罩、防护镜或面罩,并适时穿隔离衣、防护服、鞋套。

(3)当病人出现呼吸骤停等需要复苏时,尽可能使用简易呼吸囊(复苏袋)或其他通气装置以代替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

(4)正确处置病人使用后的设备和污染物品,保持环境清洁。 (5)预防或锐器伤: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及处置SOP。

(6)正确处置医疗废物:按照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二、医务人员应按照标准预防的的原则实施分级防护,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基本防护(一级防护)

适用对象:在发热门(急)诊、传染病区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必要时戴手套。

2、加强防护(二级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域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等。

防护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穿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工作鞋、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进行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操作时)、戴手套、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鞋套。

3、严密防护(三级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

防护要求: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全面防护型呼吸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或正压头罩,必要时可加穿一次性防水隔离衣。 三、根据岗位选择防护用品

医务人员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个人防护用品类别 护目防护服镜/防护面屏鞋套/靴套区域(人员) 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工作 口罩 帽 手套 隔离衣 预检分诊 医院入口引导患者去发热门诊人员常规筛查核酸检测 标本采样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流行病学史或疑似患者 核酸检测标本采样人员门急诊窗口 (非侵入性操作)门急诊窗口 (侵入性操作,如采血)-+++±±+± +- ±- - - - - +++--+-+-±----±---患者佩戴口罩门诊 患者需摘除口罩或有血液体液暴±++±±±露 + +-普通病区病区* 过渡病区(室) ± -+- + ±++ + ±++ ± ±-- ± -+- ± -+± ± ±+±确诊病例定点收治隔离病区常规手术手术室 + 急诊、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手术- +++-+++发热门诊 检查 诊室留观病室 新冠PCR实验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转运 行政部门+ 注1:“+”指需采取的防护措施。注2:“±”指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的防护措施;隔离衣和防护服同时为“±”,应二选一。 注3: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不同时佩戴;防护服和隔离衣不同时穿戴;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 注4:餐饮配送、标本运送、医废处置等人员防护按所在区域的要求选用。注5: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时可根据情况加用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注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75号)废止。* 普通病房可选项取决于患者是否摘除口罩或有血液体液暴露。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