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早晨8:30—中午12:00,下午13:30—晚上18:00(值班人员中午正常上班) 2、休息时间
销售部为每周六天工作日,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具体日期经理安排。销售经理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3、相关管理制度
(1)、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2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或早
退三次记旷工一次。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
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
(4)、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或及时通知销售经理并提供请假申请表,并在康复上班时出
具医院诊断证明。
(5)、事假:事假必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销售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
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期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岗。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6)、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销售经理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
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7)、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20元/次罚款处罚,每月累
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 4、考勤管理
(1)、销售部考勤由公司行政部、现场销售经理如实记录,于次月3日前统计汇总,上报
公司行政、财务部。
(2)、事假、病假、休息、离岗前必须进行工作交接,离岗人员与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否则按旷工计算。
三、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
1、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离开岗位,要向主管或销售经理报告。 (2)、上班时间不得在销售接待区吃东西、吸烟等。
(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等。 (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5)、不得在客户视线范围内化妆。 (6)、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7)、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不允许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不允许着装不齐,衣衫不整上岗。 (10)、不得在销售资料上乱涂乱画。 (11)、不允许使用客户专用纸杯。 (12)、上班前及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13)、不得搬弄事非,挑拔同事间的关系。
(14)、不允许销售人员做私单,替客户炒房,从中谋取利益。 (15)、严禁使用公话拔打信息台或私人长途电话的。 (16)、杜绝和客户争吵现象。 2、违规处罚
以上1-16条如有违返。经理试情节严重情况可作罚款至辞退处罚
四、销售人员行为准则
1、 工作态度 (1)、切实服从经理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拒绝或终止
工作。 (2)、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必须按排班表当值,不得擅离职守,调换
当值提前一天通知到经理,征得经理同意后方可调换,未经允许或未征得同意擅自调换以当日矿工处理; (3)、如实向经理汇报工作,坚决杜绝欺骗、阳奉阴违等不道德行为; (4)、发挥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
2、 服务态度
(1) 友善:以微笑来迎接客人,与同事和睦相处; (2) 礼貌: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
(3) 热情:工作中应主动为客人着想;
(4) 耐心:对客人的要求应认真的倾听,耐心地介绍、解释;
3、 销售人员的举止 (1)、站姿:躯干挺直,面露微笑,目视前方,两臂自然下垂; (2)、坐资:轻轻落座,避免扭臀寻座或动作太大引起椅子乱动及发出声响;接 待客人时,
落座在座椅的1/3到2/3之间,不得靠依椅背;落座时,两手将裙子向前轻拢,以免坐皱或显出不雅;听客人讲话时,上身微前倾,不可东张西望或心不在焉;两手平放腿上,不得插入两腿间、托腿或玩弄任何物品;两腿自然平放,不得翘二郎腿,应两腿并拢;
(3)、接待客户时不得照镜子、涂口红等; (4)、不得将物品夹于腋下; (5)、不得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 (6)、交谈:与人交谈时,用柔和的目光注视对方,面带微笑,并通过轻轻点头表示理解
客人的主题或内容;
(7)、在售楼处不得大声说笑或手舞足蹈; (8)、讲话时,“请”、“您”、“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要经常使用,不讲粗话或蔑视
性和侮辱性的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嘲弄客人;称呼客人时,要用“某先生”或“某小姐或女士”,不知姓氏时要用“这位先生”或“这位小姐或女士”;
0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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