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验室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器械使用后及时清洗、清理、需灭菌的应及时灭菌。药品、试剂使用后及时归放原处,切勿乱放。
2、保持化验室肃静,工作时不得高声谈笑,不准吸烟、饮食。
3、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拖鞋,出门时及时更换。
4、化验人员必须熟悉所用器械、仪器的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5、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技术操作无误。
6、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总结。若需出具化(检)验证明或报告,必须经化验室负责人签字,其证明报告如实出具。
7、化(检)验涉及刑事或民事纠纷的病料,必须先行索取行政、司法部门的证明,无证明者不得化(检)验。
8、化(检)验后的病料如需保留,则应保存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乱抛,并对剖检场地清洗、消毒。
9、化验人员应爱惜器械、仪器,合理使用药品、试剂,离开化验室时,注意关水、关电、节约水电。
10、注意安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由专人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登记手续。
1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禁止个人在化验室内冷藏或烘烤食品,化验室的器械、仪器及药品外借,需经主管站长的批准,并出具借条。
12、化验人员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时,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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