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宏为品牌手机售后服务协议

宏为品牌手机售后服务协议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

宏为品牌手机售后服务协议

甲方:深圳市宏为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配合宏为手机销售,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

则,经友好协商就售后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 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宏为移动电话保修范围内﹎﹎级售后代理,负责﹎﹎省(区)范围内的售后服务业务。

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是非独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增加售后服务机构承担宏为手机售后服务工作。 二、 服务范围 1、

宏为推出“厂家负责国家三包的处理(宽松)+2元基金模式”来支持整个售后服务系统的健康运营。低于200元出货价格按照元基金计算。

三包的处理(宽松)释义:根据国家三包规定,产品销售后七日之内故障机包退换;产品销售后十五天内故障机包换,超过十五天故障机一律实行外壳免费翻新,(人为因素和磕伤及其大面积磨花除外),故障保修期为一年。 特注:原则上终端销售后十五天内因质量问题返回甲方的机器,甲方都会换新或者翻新返还乙方,为了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售后宽松换新时间;如果乙方刻意篡改保单日期或者机器外观严重磨损,甲方将只负责保修。如有非保报价,一经甲方书面形式报价给乙方后,乙方必须24小时内回传收到回执并具意见,否则视为乙方不接受甲方报价;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机器退回乙方。 基金:此基金为乙方购买维修配件专用款,不能用于非保机器的报价或者作为现金冲抵的其他任何用途。如果合作持续,基金将不分型号持续累计使用。 特注:基金可用于购买各机型包括主板在内的任何配件,配件在正常保修期内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流转,配件所属机型维修期结束后甲方不负责回收;属乙方买断行为。

1

-

三 、 乙方应具备的条件和资质

1、具有完备的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乙方企业一般应具有信息产业部核发的移动电话维修资质证书。

2、具有为国内外其他知名品牌手机制造厂商提供过良好售后服务的经验。

3、具有一定得处理能力,能接受理解并消化甲方的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方面的内容。

4、有固定的处理场所及门店,能按相关的售后服务标准进行规范的操作。

四、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维护宏为手机品牌形象为宗旨,协助各销售商推广宏为品牌手机,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在处理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手机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客户收取配件费和人工费。如属人为损坏等非保修范围,需要用户支付相应的配件费和维修费时,乙方须参照甲方的指导价(配件价格)进行报价,取得用户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3.乙方应详细登记手机、《GSM移动电话三包凭证卡》,并每周将售后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4、因交寄手机到甲方维修的周期较长而与客户发生的争议,由乙方妥善处理;原则上交寄甲方维修的手机驻厂三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

5、乙方须在授权维修范围内处理售后维修业务,授权范围以外的故障手机,乙方必须送回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返回的单程邮资),不得越权处理(甲方特别授权除外); 6、乙方必须保护甲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不受侵害。 五、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甲方产品质量,用户需求或用户建议方面的信息; 3、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或将甲方的商业机密泄露给第三方以及用户关系售后问题处理不当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言论影响;

4、本协议的委托并非唯一的;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单方面同时授权第三方承担上述区域内宏为移动电话的售后服务业务;

5、甲方只负责货物的单程邮资,如乙方返回时没有负担应有邮资,甲方将有权拒收; 6、在乙方实际有需求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提供授权牌。

2

-

六、 基金的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公司营销部门在每次向“宏为”手机营销中心下订单且订单生效后,“宏为”手机营销中心会自动向乙方在宏为公司的售后账户上划拨每台2元的售后基金;在订单生效的次月第一个礼拜内,甲乙双方的售后对口人员必须确认售后基金的数额。

七、 业务管理

1.维修等级分类

A、一级维修:LCD模块、全套外壳、麦克风、听筒、振铃、键盘、排线等 B、二级维修:中频、功放、26MHZ、电源IC、音频IC等IC类

C、三级维修:处理器、字库、检测内层线路、软件故障及需要做校准测试的主板维修

说明:针对不同的机型所要求的维修项目可能有不同之外,以实际情况为准。

2.授权乙方的维修范围

A、包括符合保修条件及人为损坏等非保修范围的故障手机。

B、对保修范围的情况,授权乙方做一级维修,二、三级的维修交由甲方处理。

3.配件管理

A、订购管理

乙方订购物料按保修期更换,超出日期将不予更换。

B、产品保修期内的料件管理

①.乙方可以根据各款机器的实际情况订购配件。 ②.订购的料件如有质量问题只能更换相同的料件。

③.乙方必须合理规范使用维修配件,如不符合标准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配件申请。

C、保修期外的条例

①.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过保通知即日起须做好具体的相关工作,详细事项以下通知内容为准。

②.乙方所有更换物料必需有明确的故障标识,如无标识物料均不予更换;

3

-

③.乙方在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过程中,不得散布有损甲方形象的消息和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④.乙方因违反本条例而产生的纠纷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⑤.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商业秘密负保密责任。 ⑥.乙方应配合甲方在各个销售层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有推卸责任,高价出售零配件等违规现象发生,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

八、 协议的终止和变更 1、

当甲方修改服务,规范、流程及技术标准时,有权以传真或邮件通知乙方的方式变更本协议相关条款或增加本协议的附件。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天后变更或附件生效,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 2、 3、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 月 日起至2013年 月 日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违约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限期整改,如在期限仍然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说明终止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协议。 5、

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即日起,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从事本协议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业务,不得再使用任何与宏为或宏为产品有关的一切标识。 6、

以任何形式终止协议后,乙方所累积的售后基金即时无权使用。

7、 如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宏为品牌手机的售后服务工作转让给第三方; 9、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中

级人民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4

-

甲 方:深圳市宏为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611 (签 章)

电 话:0

乙 方:

签约代表:

地址:

电 话:

5

(签 章) (乙方公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