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立项
项 目 名 称:
项目承担单位:
起 止 年 限:
责 任 书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制一、项目内容(并包括技术关键、技术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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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社会效益(包括产量、产值和利税)
三、知识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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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进度(并包括验收鉴定时间)
五、资金概算与使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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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共同条款
1.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甲方)将本项目列入厦门市 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给予 万元资金补助,分 次拨付补助资金,首次拨付 万元,余额需按项目进度完成鉴定(验收)后拨付。
2.项目承担单位(乙方)承诺:
该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厦门市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厦府〔2006〕2号)、《厦门市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厦财工〔1998〕19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由乙方自筹资金 万元,保证按项目进度于年 月前到位;
■资助资金仅用于本项目的实施,专款专用,实行专项核算,并设立“专项预付款”科目核算项目经费;
■乙方在责任期内每半年和项目完成时向甲方和市财政局书面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乙方在项目完成(或责任到期)后一个月内,报请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 七、双方签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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