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换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消费者使用我公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第三条 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第四条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第五条 因双方终止合作。 三、职责
第七条 销售部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财务部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仓储部门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行政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对本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与考核。 四、退货操作流程
第 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九条 因双方终止合作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销售部授权人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销售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第十条 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客户应在收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拍照并将信息反馈到所负责区域的销售员,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二条 依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及仓库保管员共同进行清点,销售部应根据清点情况认真填写《产品退货清点表》,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第十三条 销售部应对退货单位的准确性及返回原因负责,仓库保管员应对退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负责,行政部对所接受产品的外观质量状况负责。财务部负责核对退货产品与《产品退货申请表》所列与退货产品是否一致,准确无误后,准许放置退货
产品区。
五、退货产品的处置
第十四条 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如外观无明显变化,行政部应于2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若同意继续销售,仓储部门应放置于产品合格区。
第十五条 退货产品因质量状态较差,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公司不予处理,直接退回。 第十六条 如是客户调换货,流程及要求按以上规定执行。 六、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 销售部是本规定实施过程中的第一责任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详细的产品退货流程和考核细则,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十 财务部要不定期的对成品库进行检查,如发现成品库退货产品区存放未有处理意见的退货产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销售部承担。
第十九条 行政部不定期对成品库进行综合性检查,发现成品库退货产品区达不到规范要求或管理混乱,在实施考核时可加大扣罚力度。
第二十条 为强化管理者的责任,在经济处罚时,按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60%,直接责任人承担40%的原则实施。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12月19日起实施。 附:《客户退货申请表》、《客户退货清点表》各一份
附表一:
客户退货申请表
退货单位信息 退货单位 单位地址 退货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退货 产品 信息 退货 原因 授权填写人: 处理 意见 销售总监: 总经理: 附表二:
批准日期: 客户退货清点表
退货单位 退货单位信息 联系人 退货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联系电话 单价 金额 备注 清点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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