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总体控制指标分值评分标准考核办法扣分得分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低于指标数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20获得本项基本分120分。突破控制在达标指数以内指标扣120分;超过指标每增加一人加扣20分。道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人数均低于控制指标得100分100在达标指数以内。突破指标扣100分;超过控制指标每增加一人加扣20分。低于指标数的,获得本项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本分80分。突破指标扣8080控制在达标指数以内分;超过指标每增加一人加扣80分。未发生火灾死亡事故获得本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不发生项基本分40分。发生火灾死40火灾事故死亡事故亡事故扣40分;每增加一人加扣40分。未发生特种设备死亡事故获严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不得本项基本分40分。发生特40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事故种设备死亡事故扣40分;每增加一人加扣40分。未发生农机死亡事故获得本严防农机事故发生,不发生项基本分20分。发生农机死20农机死亡事故亡事故扣20分;每增加一人加扣20分。1、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9人事故,扣100分,并取消评选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先进资格;每直接一起加扣生产安全事故,抑制一次死100分。2、发生一次死亡10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人以上事故,扣400分,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1、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内容督促落实30分。缺一次会议扣10分,缺一次会议纪要扣5分,会议确定的措施有一项未落实扣5分,累计扣完本项分值为止,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以有关部门给政府的书面报告为准。道路交通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一、事故安全生产火灾控制事故指标(400分)特种设备事故农机事故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工作指产(600
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二、安全生产工作指产(600分)政府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落实2、层层目标管理,县区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业(包括中央、省、市属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全240面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部门也要与各单位及所属行业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罚20分。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政府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主要负责人亲自召开会议,带队检查安全生产问题,各分管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常抓不懈30分。以文件和责任书为准,未签订扣20分,责任书覆盖率不足100%(乡镇、部门、重点项目及所属行业企业)扣10分,责任书签订内容照抄照搬、针对性不强,视其内容扣10-20分,未兑现奖罚扣10分。没有纳入干部政绩未落实奖惩制度扣10分,(以县委、县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文件为准);一岗双责制、问责制,无制度扣10分,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不召开会议,不参与检查,视其情节扣5-10分。二、安全生产工作指产(600分)制度未修订完善,针对性不强的扣10分,经常性工作不督办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视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情况扣5-10分,隐患整改不理长效机制20分。及时、不彻底、台账建立不完善,没有相关文件记录的视情况扣5-10分。政府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落实5、将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及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240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指标纳入年度统计公报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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