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拉千斤顶额定吨位宜为张拉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1.2倍。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正,校正系数不得大于1.05.校正有效期为一个月且不超过200次张拉作业。张拉千斤顶的行程应满足张拉工艺的要求。
2、压力表应为防振型,最大读数应为张拉力对应压力值的1.5~2.0倍。精度不应低于1.0级。首次使用前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使用时必须定期检定。检定有效期为一周。当使用0.4级时,检定有效期可为一个月。
3、油泵的额定压力应为张拉力对应压力值的1.4倍。油箱容量宜为张拉千斤顶总输油量的1.5倍。
4、张拉千斤顶、压力表和油泵等应配套校正、配套使用。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应重新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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