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
资金使用说明及项目经费列支范围说明
一.项目资金使用说明
1.本项目资金5%用于作品评审(经费预算总计不超过1万元,其中总额的5%为专家评审费)。
2.单件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3.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支出科目,列出经费使用主要内容及测算依据(附明细及测算依据)。
二.项目经费列支范围说明
1.设备费。
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设备费不得用于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和文件夹、文件柜等办公用品,U盘、移动硬盘等通用存储设备严格控制购买数量,并实行定点采购,对现有仪器进行升级改造的,改造后应进行核验。符合设备增值要求的,须到校规划资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报销;不符合增值要求的批量物品,按资产管理要求二级学院进行自建帐管理并报校规划资产部门备案后方可报销,校规划资产部门将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
2.材料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及采购、运输、装卸及整理等费用。打印纸、墨盒、硒鼓等通用耗材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和总量控制。
严格区分办公用品与实验用材料,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数量。
1)文件夹、笔、本、订书器等办公用品一律不允许购买。
2)移动硬盘、U盘每个项目课题组限购1个。
3)原则上每个项目课题组打印纸限购2箱,硒鼓或墨盒限购2个,超出上限的需写明原因,经科技处、财务处会签后方可报销。
4)严禁用材料费进行计算机整体升级,确有需要可通过正常程序购买计算机。确因研究需要,计算机个别部件需升级的,需提供设备的固定资产编号,并写明升级理由并经科技处、财务处会签报规划资产处进行固定资产增值后方可报销。
5)计算机杀毒软件如有需要每个项目课题组限购1套。
6)个别文科院系的老师确因研究需要录音笔的,每个课题组限购1个。
7)外语学院、法学院的老师确因研究需要电子词典的,每个课题
组限购1台。
8)关于图书资料的购买,每学期由院系集中采购一次。项目负责
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集中采购,统一入固定资产。每学期只能报一次图书资料费。
9)凡是购买实验材料的要有核验人,核验人必须为我校教师,发票上需有经手人、项目负责人、核验人签字方可报销。
10)所有项目须按要求统一计提5%会务费及专家咨询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需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优先支持校内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使用。
4.差旅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含出差补助)、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的开支主要限于课题组成员和外请专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市内出租车原则上不允许报销,确因项目研究需要写明理由,并经科技处、财务处会签方可报销。
2)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等所发生的住宿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00元,超过300元的需写明原因,并经科技处、财
务处会签后方可报销。凡是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有会议通知表明是会务方安排的酒店或与开会地点一致的酒店住宿的,可以据实报销。差旅费报销仅限于课题组成员和外请专家。
3)凡是在节假日出差的教师、学生需写明出差任务。节假日期
间无住宿发票的,不得领取补助。
5.会议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牵头组织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应当按照国家、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会议费支出需在会前填列会议收支计划报财务处、科技处审批。
6.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学校严格控制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比例和范围。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7.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论文论著出版、文献资料检索与购置、专用软件购置、专利申请与保护的费用,其中会议论文出版费不得超过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总额的30%。
8.劳务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劳务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项目组临时聘用的外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不允许代签。
9.专家咨询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进行学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
10.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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