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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整改报告
篇一:白酒整改报告 篇一:白酒整顿方案 内质监食发?20XX?289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生产企业 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酒类产品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1-
内蒙古自治区酒类生产企业 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为规范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严格要求企业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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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组织生产,规范企业的标识标签,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及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XX?19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生产企业整顿工作,加大对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酒类生产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规范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使企业能够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升企业保障产品质量的水平。全面建立健(:白酒整改报告)全各项检验制度,严把原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如实的记录检验的结果,做到出厂产品批批检验,产品可追溯;规范企业的委托生产加工酒的行为,委托行为必须在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同时依法严厉打击酒类生产企业滥加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违法违规标识标注等行为,使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无证生产和造假行为得到遏制,-2-
使我区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秩序得到规范,促进我区酒类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切实保护百姓身心健康和消费者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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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做好整顿工作,区局成立了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整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铁网自治区质监局局长 副组长:马达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丁勇自治区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 王莉自治区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 王晓莉自治区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 长
三、工作安排
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依靠政府、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原则,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利用四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顿的任务和目标。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1.主要任务
调查摸底,细化动员,全面部署。要摸清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的数量和生产经营的基本状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调查掌握辖区内无证生产白酒、葡萄酒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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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果酒、黄酒、啤酒、其他酒的企业数量、分布及生产基本状况;严格审查企业的生产条件,严格食品生产许可。 2.具体措施
(1)全面掌握获证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是建档。各盟市局要将酒类生产企业按照生产许可申请书提供的信息建立详细的档案,以便随时查询。二是企业执行标准情况。三是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包括企业执行标准情况。四是检查企业上一年度用于生产的窖池数量和存粮量。五是摸清企业上一年度原材料的购进量、种类(以进货台帐和发票为准)。六是查清企业上一年度产品品种及产量。七是检查企业购进、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八是检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标识标签情况。九是检查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厂检验情况。十是摸清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以及销售范围。十一是查看企业是否存在委托加工的行为等。 (2)摸清无证酒类生产企业的情况。一是摸清无证企业的数量;二是摸清无证企业的生产地址;三是摸清上一年度原料购进量及产量;四是摸清无证企业的销售方式、销售价格、销售范围。
(3)严格食品生产许可。一是采取盟市互查等形式对20XX年换证的酒类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核的抽查;二是严格按照酒类审查细则及细则采取盟市互换审查组长和审核员的方式选择重点盟市进行现场审核;三是对达不到要求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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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整-4-
改合格后方可提出换证申请。 3.工作任务分解
各盟市局负责对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于7月1日前将《酒类生产企业基本生产情况调查表》(附件)上报自治区质监局。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7月1日-8月31日)。 1.主要任务
一是在白酒生产加工企业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酒类生产企业逐个核查、逐个验收,规范生产和使用添加剂行为,规范企业的标识标签;二是注销一批不能持续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的酒类生产企业;四是打击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打击违法标注行为;五是严厉打击制假窝点;六是产品检验是否按规定进行;七是曝光一批违法生产的加工企业。 2.具体措施 -5-篇二: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20XX年7月31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派专家组3 人,对我公司申请的白酒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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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2天的现场审核,共提出了6项基本符合须整改项,公司上下非常重视,经认真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具体事项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改进表” 临沂市蒙山一家人酒业有限公司 20XX年8月4日
一、生产过程中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1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时,由操作者做好“不合格”标识,将其放置到不合格品筐。批量生产完成后由车间主任进行清点退回仓库,仓库对不合格物料进行登记,并通知品管部负责处理;
2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由操作人员做好标记,将其放置到不合格品区。由
车间主任进行分析,批量生产完成后进行返工、返修或报废。严重不符合及其处理情况须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并开具《不合格品处置单》;
3.对于过程中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由检验员在检验报告单上做好记录,并对其做出“不合格”标识,将不合格品隔离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批量测试完成后对所有不合格品进行分析,进行返工、返修或报废。严重不符合及其处理情况须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并开具《不合格品处置单》; 二、固液法白酒出厂检验规定
1.成品酒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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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净含量、标签。
2.检测方法执行gb/t10345-20XX标准要求。取样地点为成品库。
3.产品应符合gb/t20822-20XX标准要求。 三、固液法白酒勾兑操作工艺 1范围
规定了本厂固液法白酒产品的勾兑用原料质量要求、勾兑程序、成品酒质量执行标准与标记。适用于本厂固液法白酒产品的勾兑、配制与贮存全过程。 2勾兑用材料质量要求
2.1基础酒2.1.1白酒勾兑用基础酒包括半成品粮食酒、食用酒精。
2.1.2半成品粮食酒调味酒符合《半成品粮食酒入库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级质量指标。使用时其贮存期不得低于六个月
2.1.3食用酒精分优级、普级,其质量对应执行gb10343—20XX《食用酒精》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指标。 2.2食用香精香料
香精香料的使用按照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 2.3勾兑用水
2.3.1我厂白酒勾兑用水采用天然地下井水经处理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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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2.3.2原水需达到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3勾兑程序 3.1常规工艺流程
确定勾兑品种→拟订勾兑方案→选取勾兑用原料→小样勾兑→品评、化验→合格→确定勾兑配方→放大样勾兑→品评、化验→合格贮存 ↑↑
基酒→吸附处理合格←品评、化验←处理←原水 香精、香料
3.1.1重复配制同一产品,若配方中要求酒基没有变化,除第一批外,以后批次可直接从放大样开始操作。 3.1.2香精香料按勾兑品种的配方要求,确定用或不用。 3.2操作过程要求
3.2.1根据营销需要事先确定所要勾兑的产品。 3.2.2依据所要勾兑产品的质量要求拟订勾兑方案。 3.2.3按照勾兑方案选取基础酒,如需要采用香精香料要同步选出。
3.2.4小样勾兑时,要根据先前设计的小样模型进行勾兑设计,拿出小样勾兑方案(最优或最次),勾兑的小样要与标准样品对照品评,如有不同,反复勾调,基础酒不合适要另选基础酒,直至勾兑的当批小样与标准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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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勾兑成的小样要送化验室检验,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步操作;不合格,按3.2.4重复勾兑。
3.2.6依据确定的小样勾兑配方和所要配制酒的数量,拟定放大样配方,由配酒组持配方配 制。
3.2.7放大样前,基础酒须按照《原度白酒处理规程》进行吸附处理,处理后要求低温试验不浑浊;勾兑用水由动力车间进行软水处理,处理后水质符合3.3要求。 3.2.8大样配制后,要经充分充气,充气时间不少于30min、空气压缩机压力控制在0.5mpa~0.7mpa,掺合均匀,静止一段时间后,取样品化验、品评。
3.2.9样品检验有勾兑组取样送至化验室,按照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同时勾兑组对其样品与小样对照品评。若检验、品评有不合格者,按其情况要有针对性适当调整,调整后要重新化验或品评,直至合格。
3.2.10勾兑合格成品酒要固定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记。4勾兑成品的质量指标
所有勾兑成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和感官指标按照gb/t20822-20XX、gb2757-1981要求对应执行。 5贮存与标记
5.1合格成品散酒应贮存于酒库专用成品罐内,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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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每批成品酒罐上应做好标记,标记内容包括品种、酒度、重量、批号和重要的质量指标。 四、食用酒精的采购验证制定 一、采购管理:
1、首先对食用酒精生产厂家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采购;绝对不采购无证企业的酒精。采购的食用酒精必须符合gb10343-20XX标准要求。 二、索证、验证管理
1、对购进的食用酒精,质检科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填写索证记录; 2、购进的食用酒精验收时,质检科必须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不予接受;
3、每批购进的食用酒精必须自检的,质检科除索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单外,还需对酒精中的甲醇和杂醇油进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单;凡是质检科未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单的,一律不得入库、不得使用。
4.按gb/t394.2-20XX酒精通用分析方法检验 临沂市蒙山一家人酒业有限公司 20XX年8月4日篇三:白酒验收报告 表1建设项目概况
表2验收监测依据、执行标准、执行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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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生产工艺简介 篇二:酒类整治总结
关于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整顿情况的总结
根据黄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10号文件精神和市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县酒类生产企业专项整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专项整顿的重点和目标
(一)专项整顿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明确:以白酒生产企业为整顿重点,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接触材料及可能会对最终产品造成污染的环节。特别重视白酒生产和储运过程中使用的塑料容器、管道或密封材料有无导致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污染;包装材料如垫片、垫圈和内盖等塑胶物质在接触酒液后有无导致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迁移和生产加工环境有无造成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污染产品的情况。积极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协调有关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白酒样品进行检验,查找有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 (二)专项整顿的目标明确:通过整顿,督促白酒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满足生产加工全过程控制要求的管理制度、原辅材料采购制度、记录制度和可追溯记录档案;对涉及白酒生产及储运过程中有可能接触到的一切机器、设备及其零部件、设施工(用)具、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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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等媒介进行逐一排查,找出最终产品中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超标的原因;监督企业采用及时跟踪化验、更换机器设备及零部件、改变生产工艺等措施,确保我县白酒生产企业最终
产品质量合格,不发生质量安全问题。 二、加强了专项整顿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白酒产品质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室。负责组织、开展和落实、上报白酒专项整顿的具体工作。
三、白酒企业在风险监测中,塑化剂检验不符合要求后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积极对照责任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黄梅县白酒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治的重点和整治的目标,加强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机构,分时期、分步骤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并且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要求。
(二)白酒企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在接到风险监测不合格报告后,白酒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了深入动员,要求企业摸清生产过程中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接触产成品的明细表,监督企业原辅材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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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查验制度、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了解基本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状况、销售去向等具体情况,并督促企业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分析查找涉塑盲点。
(三)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整顿。根据排查掌握到的情况,结合企业自查自纠当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详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步骤,逐一进行有计划有重点地清理整改;白酒生产企业对所有涉塑
机器、设备及其零部件、设施工(用)具、传输管道等有可能导致最终产品中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超标的媒介进行彻底更换;白酒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了《白酒生产企业原辅材料采购制度》,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原辅材料进厂查票验证责任;积极保持与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和难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确保整顿效果。 (四)对白酒生产各过程产品进行了分类检验。企业采用及时跟踪化验的形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各加工环节的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塑化剂专项检验,并将整改前后化验结果进行比对,深入分析查找整改盲点,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提升完善。目前该企业已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 黄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20XX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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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
20XX年7月31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派专家组3 人,对我公司申请的白酒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进行了为期2天的现场审核,共提出了6项基本符合须整改项,公司上下非常重视,经认真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具体事项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改进表” 临沂市蒙山一家人酒业有限公司 20XX年8月4日
一、生产过程中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1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时,由操作者做好“不合格”标识,将其放置到不合格品筐。批量生产完成后由车间主任进行清点退回仓库,仓库对不合格物料进行登记,并通知品管部负责处理;
2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由操作人员做好标记,将其放置到不合格品区。由车间主任进行分析,批量生产完成后进行返工、返修或报废。严重不符合及其处理情况须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并开具《不合格品处置单》; 3.对于过程中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由检验员在检验报告单上做好记录,并对其做出“不合格”标识,将不合格品隔离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批量测试完成后对所有不合格品进行分析,进行返工、返修或报废。严重不符合及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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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情况须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并开具《不合格品处置单》; 二、固液法白酒出厂检验规定
1.成品酒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甲醇、净含量、标签。
2.检测方法执行gb/t10345-20XX标准要求。取样地点为成品库。
3.产品应符合gb/t20822-20XX标准要求。 三、固液法白酒勾兑操作工艺 1范围
规定了本厂固液法白酒产品的勾兑用原料质量要求、勾兑程序、成品酒质量执行标准与标记。
适用于本厂固液法白酒产品的勾兑、配制与贮存全过程。 2勾兑用材料质量要求
2.1基础酒2.1.1白酒勾兑用基础酒包括半成品粮食酒、食用酒精。
2.1.2半成品粮食酒调味酒符合《半成品粮食酒入库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级质量指标。使用时其贮存期不得低于六个月
2.1.3食用酒精分优级、普级,其质量对应执行gb10343—20XX《食用酒精》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指标。 2.2食用香精香料
香精香料的使用按照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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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执行。 2.3勾兑用水
2.3.1我厂白酒勾兑用水采用天然地下井水经处理后使用。
2.3.2原水需达到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3勾兑程序 3.1常规工艺流程
确定勾兑品种→拟订勾兑方案→选取勾兑用原料→小样勾兑→品评、化验→合格
→确定勾兑配方→放大样勾兑→品评、化验→合格贮存 ↑↑
基酒→吸附处理合格←品评、化验←处理←原水 香精、香料
3.1.1重复配制同一产品,若配方中要求酒基没有变化,除第一批外,以后批次可直接从放大样开始操作。 3.1.2香精香料按勾兑品种的配方要求,确定用或不用。 3.2操作过程要求
3.2.1根据营销需要事先确定所要勾兑的产品。 3.2.2依据所要勾兑产品的质量要求拟订勾兑方案。 3.2.3按照勾兑方案选取基础酒,如需要采用香精香料要同步选出。
3.2.4小样勾兑时,要根据先前设计的小样模型进行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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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设计,拿出小样勾兑方案(最优或最次),勾兑的小样要与标准样品对照品评,如有不同,反复勾调,基础酒不合适要另选基础酒,直至勾兑的当批小样与标准样相符。 3.2.5勾兑成的小样要送化验室检验,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步操作;不合格,按3.2.4重复勾兑。
3.2.6依据确定的小样勾兑配方和所要配制酒的数量,拟定放大样配方,由配酒组持配方配制。
3.2.7放大样前,基础酒须按照《原度白酒处理规程》进行吸附处理,处理后要求低温试验不浑浊;勾兑用水由动力车间进行软水处理,处理后水质符合3.3要求。 3.2.8大样配制后,要经充分充气,充气时间不少于30min、空气压缩机压力控制在0.5mpa~0.7mpa,掺合均匀,静止一段时间后,取样品化验、品评。
3.2.9样品检验有勾兑组取样送至化验室,按照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同时勾兑组对其样品与小样对照品评。若检验、品评有不合格者,按其情况要有针对性适当调整,调整后要重新化验或品评,直至合格。
3.2.10勾兑合格成品酒要固定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记。4勾兑成品的质量指标所有勾兑成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和感官指标按照gb/t20822-20XX、gb2757-1981要求对应执行。
5贮存与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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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合格成品散酒应贮存于酒库专用成品罐内,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5.2每批成品酒罐上应做好标记,标记内容包括品种、酒度、重量、批号和重要的质量指标。 四、食用酒精的采购验证制定 一、采购管理:
1、首先对食用酒精生产厂家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采购;绝对不采购无证企业的酒精。采购的食用酒精必须符合gb10343-20XX标准要求。 二、索证、验证管理
1、对购进的食用酒精,质检科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填写索证记录; 2、购进的食用酒精验收时,质检科必须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不予接受;
3、每批购进的食用酒精必须自检的,质检科除索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单外,还需对酒精中的甲醇和杂醇油进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单;凡是质检科未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单的,一律不得入库、不得使用。
4.按gb/t394.2-20XX酒精通用分析方法检验 临沂市蒙山一家人酒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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