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整改通知
你方,私自在学院地下室违规搭建仓库和住房的现象已严重违反了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经我部多次沟通与劝说,仍未能按要求整改。现根据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共区域用房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你方于2015年5月11日前整改到位,逾期,学院将予以清理。
特此通知。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总务部
2015年4月27日
抄报单位:
1、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 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3、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后勤服务部
4、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保卫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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