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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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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有效地控制事故或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损失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有可能发生的爆炸、火灾、异常停电、设备设施故障等事故的紧急情况。 3 内容: 3.1职责

3.1.1 基地主任(基地主任)负责应急突发事故的现场的总指挥并负责重大事故的上报,安全总监负责应急现场的指挥和调度工作。 3.1.2安全保障部

①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应急预案;

②负责协调各部门组织各种事故的应急抢险和应急演练,并对抢险或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③负责对各种事故的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进行验证。 ④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扑救,对应急响应效果进行评审; ⑤负责对兼职消防队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 3.1.3生产运营部负责应急现场的人员抢救和疏散工作。 3.1.4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特点,负责应急预案的执行。 3.1.5商务部、综合部负责应急准备的提供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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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作程序 3.2.1组织职责

3.2.1.1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 基地主任任组长,安全总监任副组长

组员: 安全保障部、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

3.2.1.2应急准备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响应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2)负责应急响应的抢险队伍调度工作 3)负责应急响应的设备材料调配工作 4)负责应急响应使用的交通通讯工具调配工作 5)负责应急响应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6)负责向上级汇报险情处理情况 7)负责应急响应的警戒、疏散与交通管制

3.2.1.3应急电话:火警119 报警服务110 交通肇事122 急救中心120 调度中心 8661404 3.2.2应急管理对象包括

1)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 2)易燃、易爆介质泄漏、中毒 3)职工重大伤亡事故 4)重大交通事故 5)火灾事故

6)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事故 7)食物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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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气设备事故

9)压力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 3.2.3应急预案的编制

3.2.3.1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安全保障部组织编写,安全总监审核,基地主任批准后实施;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写,并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安全保障部批准后实施。 3.2.3.2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

1)评估潜在事故危险的性质、规模及突发事件的可能关系 2)制定应急救援机构通讯联系网络(地方、上级主管部门、本公司、相关单位)

3)制定报警联络步骤

4)建立应急管理组织和管理救灾专兼职队伍 5)在紧急状态中现场工人的行为(包括疏散) 6)在紧急状态下非现场工人和其他人员的行为 3.2.4应急设备和物资 3.2.4.1应急设备和物资配备

1)电话、无线电话、对讲机和其他通讯设备 2)测试风向、风力、介质浓度、自然灾害预报等设备 3)个人防护用品和特殊用品 4)应急抢险各种专业工具 5)堵漏专业人员、器具设备 6)交通、运输车辆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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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设备、特殊设备、关键部位备品备件

3.2.4.2安全保障部、商务部及有关单位应备好所需的应急设备、器材和物资,做到保质保量,每半年检查一次。

3.2.4.3各部门对配备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保养,安全保障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情况,确保完整好用 3.2.5应急响应

3.2.5.1事故发生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报公司调度室分析后根据应急级别上报各级领导,对事故启动应急响应。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应急小组进行救援。

3.2.5.2事故发生单位在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的同时,要组织力量进行救险,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在抢险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疏散群众并根据事故发展等情况进行扑救。

3.2.5.3综合部负责受伤人员的转送,必要时拔打120,医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3.2.5.4其它部门在统一指挥下参与现场抢救工作。

3.2.5.5 事故发生后按《事故报告与处理控制程序》及时报告,查清原因。

3.2.6培训和演练

3.2.6.1各单位负责人对岗位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培训。

3.2.6.2各单位应急预案的演练由各单位组织,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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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演练的业绩要做出评价和总结,记录于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2.6.3公司级应急预案的演练由安全保障部组织,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演练的业绩要做出评价和总结,记录于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2.7应急演练、抢险结束后,安全保障部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审,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修订,重新审批后,下发于各相关部门。 3.2.8安全保障部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并完善本程序。应急预案控制过程产生的记录由安全保障部负责保管,保存期为三年。 4.相关记录

培训及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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