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会审及设计脚底制度
位发给监理单位。
1. 设计文件完成后,设计单位将设计图纸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 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施工承包单位整理图纸会审纪要,与会各方会签。分批提供施工图时,可分批组织图纸会审。每批图纸之间的结合部应作为图纸会审的重点之一。
4. 图纸会审时要注意工程设计是否符合经济合理、先进可靠的原则,设计图纸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明确无误;各工种间或与已有构筑物间在施工中是否有矛盾,设计要求在目前情况下施工是否能满足。
5. 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交底。设计交底以会议形式进行,先进行设计交底,后转入图纸会审问题解释,确定存在的图纸和各种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单位整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 6. 与会者所提出的技术问题,必须认真解决,疑难问题应决定具体日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
7.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中涉及设计变更的,应按监理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程序
1)、承包单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和自审工作后,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在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后,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核。
3)、 已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的施工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审核承包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交总监理工程师汇总,以报审表回复承包单位。
4)、 承包单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重新审核。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新工艺工程,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承包合同文件的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应由专业工程师审核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 发现施工组织设计存在问题应提出修改意见,由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容完整,编制依据正确,采用的标准版本有效,审批手续齐全;
2)、施工方法先进合理、施工措施费用在控制范围之内; 3)、进度计划安排应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4)、质量保证体系完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具体,质量控制点一览表的内容完整和准确;
5)、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保证措施具体,与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的隔离措施可靠;
6)、设备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完整、准确;
7)、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 8)、施工机具、检测仪器和劳动力配备合理、齐全; 9)、现场平面布置合理;
10)、施工过程中各专业之间、与其他标段的承包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措施适宜。
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承包单位经自检符合开工条件后,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申请开工。 2、总监在接到承包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后,应派人实地核查落实,并签署意见。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 》。 3、工程开工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获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已签订了承包(施工分包)合同;
4)、施工图纸具备,并进行了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经审批;
6)、材料及提交的备料单满足连续施工要求,工程开工所用材料已按规定检验并合格;关键设备、大型设备的到货时间已落实,对外委的预制构件、零部件已落实;
7)、施工机具齐全,并已试运转正常;
8)、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已完善,施工所需各工种劳动力已落实,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已审核通过;
9)、现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道路、临时设施已满足工程需要; 10)、安全保证措施已经落实;
11)、现场永久性、半永久性坐标控制点、水准点已设施好,并复核无误;
12)、施工年度、季度、月计划已编制并审核通过。
4、单项(专业)工程开工报告由承包单位填写、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
1)、承包单位按《开工报告》对自己所负责的内容认真落实,并在表上签字确认,报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对《开工报告》每项内容进行核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3)、建设单位签发《开工报告》。
5、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签认。
6、凡核查不符合开工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合格,重新申请开工。
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1、对于建设单位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承包单位对所有这些设备和材料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在确认没有受到损坏并符合建设单位单位的技术规格书的条件下接收。监理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外观质量抽查,以满足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对接收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外观质量负责。
2、对于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进场材料、设备在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设备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3、对于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可使用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复查或试验,承包单位应为有效进行复查提供所需要的协助。如有必要,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单位将监理抽取的样品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查,也可对其它原材料进行补充检验。
4、当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备,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上签认。
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做出标记,并限期撤离施工现场,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工序施工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其隐蔽前必须经过的验收。比如土建工程中,混凝土浇注前对钢筋模板工程的检查验收,地下管网施工中土方回填前对管道焊缝、管道接口等质量的验收等。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及相关质量记录报监理工程师,做好隐蔽工程检查的准备工作。
3、为了有计划地做好隐蔽工程检查工作,承包单位对即将隐蔽的工程做好检查和试验工作,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据此确定控制点并安排好工作计划,未经检查不得隐蔽。
4、当承包单位确认隐蔽工程已达到检查程度时,经自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备齐有关附件,于隐蔽检查48小时前通知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监理人员签认后允许隐蔽,继续施工。 5、如检查不合格,监理人员签署整改意见。承包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验,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签证。
6、在一般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表后24小时内应前往现场检查。在监理人员没有完成检查并认为满意前,承包单位不得隐蔽任何工程。
旁站监理制度
1、现场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施工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2、旁站监理的范围
对土建工程施工中的混凝土浇筑、基础回填等工序,安装工程施工中的隐蔽工程、设备管道试压、大型塔类/反应器/重要容器内件安装和封闭前检查、重要设备的填料安装等隐蔽工程实施旁站。 3、旁站监理程序
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承包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4、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在现场监督承包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
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承包单位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承包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承包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巡视检查制度
1、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在监理日记中记录现场巡检情况。
2、一般情况下,总监或总监代表每日彻底的巡视检查不少于1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 3、未经总监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脱岗;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旁站监理人员不得脱岗。
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质量问题分现场施工问题和设备材料问题两类。
2、现场一般质量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项目监理部备案;较大质量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项目监理部,总监组织处理。
3、设备材料问题的处理
施工分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单位供应的设备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向承包单位和监理报告,由监理督促承包单位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总监是监理管辖范围内的第一安全责任者,由安全监理人员牵头,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专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包括工程开工前,对各项准备工作中安全事项的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以及施工后的有关验收;总监对监理实施安全管理整个网络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监理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应配备与工程规模、特点相适应的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监理单位对其内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负责,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负监督检查责任;承包单位对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的所有设施及人员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同时也是工程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者。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督促施工分承包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5、对基坑支护与降水、脚手架搭设、爆破、拆除、大件吊装等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承包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验算结果,并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安全监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验算结果进行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必要时,监理可参加由承包单位组织的专家论证或审查会议。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承包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提交有关挖掘机、吊车等施工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及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7、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及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应立即要求其纠正;必要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纠正,并检查纠正结果;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拒不纠正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任何人员不得指示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9、 对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伤害及事故,承包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并协助监理人员调查。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设计原因引起的变更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错误和漏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对设计变更文件审核后下发给施工承包单位。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现场非设计原因变更
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需要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的,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如果工程变更申请被拒绝,拒绝者应附带一个简短的原因反馈给申请者。监理单位要通知承包单位继续按照原图施工。
3、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设计变更文件应对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作出测算和分析。 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沟通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及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5、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单或设计变更文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签证单,由专业工程师现场核定工程量并签字确认,再由费用工程师审核签证工程预算,经总监签认后,提交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批准后生效。
监理例会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会议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由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联合主持,各方承包单位均应参加,会议要明确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程序、检查开工前准备状况、明确监理的程序和内容,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发给相关单位和人员。 2、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按照确定的例会周期、时间、主要议题定期召开,由总监或其代表主持。
会议议题包括: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完成事项原因进行分析;
2)、检查分析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进度目标及其保证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分析安全管理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6)、物资供应、现场管理、变更、签证、合同纠纷等需要协调的事宜;
7)、下一阶段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其它事宜。
工地例会后,总监指定人员拟定会议纪要文稿,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字后发放。 3、专题会议
为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专门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专题会议。工程项目各主要参建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动议。动议内容包括:主要议题、与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经总监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签发召开专题会议的书面通知,与会各方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专题会议后,总监指定人员拟定会议纪要文稿,经审定签字后发放。
监理内部会议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每日下班前或上班后组织监理人员开碰头会,讨论当天和第二天的施工情况和监理工作以及监理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召开内部工作会议,检查已完成的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随后的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监理日记制度
1、项目监理部建立管辖范围内的工程监理日记,详细记录当天气象和主要监理工作情况,特别是涉及工程变更、承包单位需要返工整改等重要事项,应详细记录。
2、现场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个人监理日记,逐日填写所从事的监理工作,每月编写监理工作小结,交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3、 监理日记本写满后或本人承担的监理工作结束后,交文件管理员存档。
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1、文件资料的接收
1)、验收来自外部的资料在接收前文控人员应对信息的来源、种类、内容、数量、签署等情况进行核实,合格后方可接收;
2)、将接收的文件、资料按项目、文件类别和码要求进行编码;
3)、填写文件接收登记表; 4)、编制文件目录、造册、组卷。 2、文件资料的传阅
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代表确定文件、记录是否需传阅,如需传阅应确定传阅人员名单和范围,并注明在文件传阅纸上,随同文件和记录进行传阅。
每位传阅人员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文件资料传阅期限不应超过该文件的处理期限。传阅完毕后,文件原件应交还文控人员归档。 3、文件资料的发放
1)、监理资料的发放
监理过程中,各专业工程师因需要向相关单位行文时,必须事先草拟文稿,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由信息工程师根据规定添加文件编码,并登记、分发并做好记录。
所有文件、资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能发放。
2)、设计变更的发放
A、文控人员收到设计变更后,按专业进行分类。
费用工程师和相关专业工程师对设计变更进行投资测算,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投资控制限额进行分类,限额以下的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限额以上的设计变更为重大设计变更。
B、文控人员按专业、限额,填写设计变更登记表。
C、一般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总监签字,总监标注应发放的单位,文控人员将原件存档,并按照标注发放,做好发放记录。
D、重大设计变更,由费用工程师进行费用测算,文控人员将变更及费用测算结果一并报建设单位审批签字后,由总监签字并标注应发放的单位,文控人员将原件存档,并按照标注发放,做好发放记录;
E、没有总监签字的变更无效。
F、如果建设单位不同意变更,则文控人员将变更连同建设单位单位审批意见复制一份存档,原件退回变更提出单位。
G、设计变更沿用设计编号,监理不再另加编编号。
H、设计变更发放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发放登记表,领取人签字。 4、文件资料的归档
1)、文件归档应按照文件柜的行、排做好编号;
2)、原则上所有的信息资料不发放至个人,最新收发的文件应当传阅并留有记录。归档后文件可以查阅,个人需要的文件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复印;
3)、文件归档应按照册、卷、套的层次逐级造册,单个文件夹编为册、同类系列多个文件夹组成卷、重复的同类文件组成套,成套的文件应当同时造册以便为完工移交准备;
4)、根据内容和文件资料的多少决定每卷成册的数量,每册首页为文件资料目录,每卷首页为各册目录;
5)、卷册夹封面应有卷头标记,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卷册名称,卷册编号;
6)、卷册夹为尺寸一律为A4规格。 5、文件资料借阅
借阅人将所借资料的编码或名称提供给文控人员,文控人员将资料文件调出,填写借阅登记表,借阅者签字认可后借出。阅毕归还时由文控人员验收销帐。 6、文件资料移交
1)、项目结束后,项目总监与文控人员一起对工程资料进行清理,查漏补齐,按专业进行分类登记;
2)、如果监理合同中对交建设单位方面的项目资料已做出明确规定,则交建设单位的监理项目资料按合同规定执行;监理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时,项目资料均组册、组卷,交建设单位单位一套,项目资料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移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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