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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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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2016年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

项资金项目一标段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视通建设有限公司灵武市2016年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

资金项目一标段项目部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安全施工目标

一、本工程要求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及重伤事故,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内。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去掉一切麻痹松懈的思想。

三、认真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纪律松驰、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使安全生产天天讲,月月讲,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规章制度。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检查。

五、做到施工安全“三步骤”,即开工有安全措施,施工前做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后实行安全一票制。

六、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和施工责任标志,树立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的思想,要做到安全、文明的施工场面。

七、加强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程,围绕安全目标对照整个施工过程。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承包责任书》,同时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强化工地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坚持安全规程,实施安全措施、技术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坚持做到无安全措施不施工,无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九、定期组织由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如有质量或安全事故,必须在一天内向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汇报。

十、加强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为确保油料及施工安全,工地专职安全员必须坚守工地。对危险场所要重点监督,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保证职工人身安全。

第二节 安全保障措施

一、安全组织和管理

根据本工程特点,实行两级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

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图 项目经理:陈永生 安全负责人:周涛

技术组质检组材 料供 应组 安全组施工队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准备工作 安全知识三级教育 学习安全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措施书面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标准 班级安全活动日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交底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公 发现问题下整改指令 分析安全动态 安全事故调查公司 违章人员教育 定期安全工作会 施工 班级安全活动记录 安全交底资料 安全检查评比表 资料管理 违章学习登记 整改指令书 总目标 安全工作总结评比 事故公司理报告 二、安全职责

1、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1)经理部办公室:对行政、医疗、保卫等机构进行监督,按规定向职工发放防暑、防寒用品及保健食品。改善职工生活,保证工区环境卫生、防火、防盗以及职业病监测预防等。对新上岗或调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收集安全信息,参加事

故处理。

(2)施工技术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改善施工条件,推广应用全新技术和新工艺,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机械部门:对机驾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按时考核本部门机械人员的操作技能,做到100%持证上岗,参与机械事故预防及处理。

(4)生产部门:改善和创造施工条件,对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5)物资部门:保证职工劳保用品按时发放,及时提供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6)财务部门:按规定及时提供劳动保护经费,对经费的开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责任人安全职责 (1)经理安全职责

对经理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负第一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防洪的方针、政策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五同时”。负责健全和领导经理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措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主持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经理部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并检查副经理、施工队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2)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防洪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或参加本部生产调度、安全生产会议,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对职工遵章守纪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使经理的安全职责,检查、督促项目安全执行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关系。

(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主持召开经理部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标准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措施,督促并指导职工严格按照工艺、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责令其改正或停止作业。

(4)经理部属下施工队长职责

施工队长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确保项目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防洪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及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召开该项目安全生产会,研究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项目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广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在管理好劳动安全、施工区通道安全及“三防”等工作的同时,协助搞好机械设备、消防安全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经理部领导班子推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停止作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查出的隐患应责成班组立即整改,班组整改有困难时,应立即报告经理部领导,采取措施并督促整改。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协同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搞好本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项目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机械、火灾事故的查队。参加安全生产和技术交底会议,定期或随时向经理部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与台帐。负责做好每年洪水的信息收集或对外联系,为防洪提供可靠信息。努力学习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业务知识;当好项目领导安全生产的参谋和助手。

(6)项目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对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认真执行本经理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艺,检查督促本班组成员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班组需坚持班前安全生产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安全交底,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全面了解本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班组发生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并组织本班成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不得隐瞒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备、作业环境存在严重隐患,应停止作业,并

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立即组织排险或向领导报告。及时表彰本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人原始记录,作为工人考核、评优选模、晋级奖励的条件之一。

3、安全教育与培训

(1)经理部要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工具,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对全员的专门安全知识、法规教育,一月不少于2次,一次不少于2学时。

(2)凡新参加施工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学徒工、民工等)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由公司统一命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岗前教育合格证”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岗前安全教育由人事劳动、安全人员协同组织实施,时间一般为3天。

(3)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工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市一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工作,由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危险场所有警示、行人必经处有醒目的安全生产标语和防护设施。

4、安全检查

(1)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经理、副经理亲自带头,组织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专项和全面安全检查。经理部属下项目每周组织安全自检,由施工队长主持。

(2)安全检查的内容重点以上级颁发的“安全评价检查表”为准。特别要把易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触电’‘机械伤害’‘火灾’事故的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3)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做到“三定”及时整改,并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检查反馈制度”。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有关部门要制定整改计划,若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或停止作业。

5、安全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从事其他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用火。

(2)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按规定正确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岩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高跟鞋和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作业。

(4)在施工现场行人,必须走人行通道或人梯,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悬梯和吊钩。铲斗,不得私自离合、乱开电源开关和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不得将无关人员带人施工现场。

(5)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警戒区域,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6、班组安全管理

(1)班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3)上班前,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进行安全交底讲话,要交待清楚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预防措施等;班中要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

(4)班组作业中,各成员要互相关照和监督,做到“三不伤害”。及时维修保养各类机具,确保安全有效。分类清理堆放各类材料,不妨碍交通和操作,不把建材、垃圾扔在安全网内或随意抛掷。

7、事故调查及处理

(1)项目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施工队长和经理及有关领导。队长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按系统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发生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在按时报队的同时,报告地方劳动、公安、检察院、总工会。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3)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作出详细记

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需经过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之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公司文件的具体规定处理。

(5)轻伤事故发生后一般及时上报安全技术人员,待调查核实后,资料存档。医疗费用报销时,必须出示工伤证明或医院证明。

8、施工现场规定

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职工,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 (3)在明示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用火者。 (4)在高处工作平台上追逐、推拉打闹者。 (5)乱开施工机械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标志、交通标志、消防器材者。

(7)私拉乱接电源电线者。

(8)不听安全员劝告或故意阻挠辱骂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9、事故控制点

(1) 2米以上的高处坠落事故; (2) 触电事故;

(3) 物体打击事故; (4) 设备机具伤害事故; 10、安全管理措施

(1) 按照施工总平面设置临时设施,严禁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同时应符合防火、防尘、防爆、防洪、防盗、防雷电等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不得有黑暗死角。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

(4) 严禁酒后上岗。

(5) 施工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嬉闹。 (6) 机械司机、电工等专业工种,必须按GB5036-85《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7) 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 施工现场临时电线路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J46-88)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9) 配电系统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符合GB6829-86的标准要求。

(10)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应按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11)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2) 施工机械专机专人使用,作业时统一指挥,信号准确,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设置,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后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3)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超限吊装设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14) 起重机械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15) 电动卷扬机应安装在视野开阔,距起吊物15米以外的位置,固定必须牢固,防止吊物时产生倾覆与滑动,尾部的封绳必须正确锁固在锚桩上。

(16) 手拉葫芦吊钩、链条等主要受力件必须完好。提升过程中,动手拉葫芦链条用力应均匀缓和,禁止用力过猛使链条跳动或卡环。各种葫芦、滑轮不得超荷使用。

(17) 建立调度统一指挥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施工中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进行统一指挥。对司机定期进行交规和纪律教育,本项目杜绝车祸和操作责任事故。

(18)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立防火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证其完好备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油库、木工房等)必须有防火制度,有专人管理,并按国标设置警告牌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焊接场要设挡火板,操作员配戴防护用品,防止烫伤和失火。

(19) 各工程项目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评价,按建设部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

(20) 本项目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一般事故频率不超过0.1‰。

(21) 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加强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维护好治安秩序。防止相互干扰、盗窃建设物资、打架斗殴、民族纠纷等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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