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监测人员职责,规范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仪器设备等各个环节,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乌海市天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各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三、内容与要求
1. 生安部是公司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环境监测专员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的具体执行,具体执行本制度中规定,接受生安部的监督、管理。
3. 环境监测专员应通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熟练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4. 环境监测专员在从事新的监测项目和采用新的监测方法前,必须在质控方面做好一些基础工作,其中主要为:测定全程空白值、 方法的精密度和检出下限,测定两份标样, 然后将所得的数据整理成文字,上报审核。
5. 根据分析要求,购买符合要求的试剂、仪器,制备合格的纯水。
6. 所用监测分析仪器须定期进行校准与检修,仪器出故障时应及时报告,进行仪器维修和保养。
7. 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使用规则。 8. 仪器使用人员必须在仪器使用卡(本)上记录好仪器使用前后的情况,并有专管人员签名。
9. 测采样点的布设、采样频次、时间和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污染物性质、分析方法和具体条件,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及规定进行。
10. 监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测规程及要求进行采样,认真填写采样记录,采样后按照规定方法进行保存,尽快运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做好交接手续,防止缺样、错样、沾污样品的现象发生。
11. 监测人员应严格按照指定的技术规范进行项目分析,分析方法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和最新版本的环境监测方法。
12. 监测人员从样品的分析到结果的报告,都要有质控管理样品在一起,确认质控样品合格后,才算完成分析工作。
13. 样品分析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工作,迅速进行审核程序,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 监测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按国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手册》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15. 上报分析数据,应由负责该分析项目的监测人员仔细检查无误后,报生安部复核,确认分析结果有效,打印分析报告单,报送部长,经三级审核,技术审核人签字盖章后分析报告单生效。
16. 分析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原始数据、所用的分析方法,采样日期、分析日期、报告日期,以及监测人员、校对(复核)人、技术审核人签名等。第十三条监测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各种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和评价结论负责。
天洁电力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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