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执行需要交执行费。
1、一般在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一、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
2、生效的法律文书;
3、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申请执行的期限如下:
1、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向上级申请执行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
3、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条 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自 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申请费由人民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破产申请费由人民在破产清算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