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着“以抓学科专业竞赛,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理念,以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中心,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活动,鼓励全校教师积极指导学生进行学科专业竞赛。为了规范学科专业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更好地发挥学科专业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鼓励进行学科专业竞赛的宗旨是为了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创新型人才,为学生积极投身于科学实践提供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激情,为学生更好地发挥个性特长搭建平台,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丰富我校崇尚学术、崇尚科学的文化氛围,促进大学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以竞赛为载体,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协作精神、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得以协调发展。
第三条 学科专业竞赛是指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针对某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全国性或地区性大学生学术类竞赛活动。学科专业竞赛的参加主体为有学籍的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凡不在上述界定范围内的竞赛,申请学校资助的,需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认定。
第四条 学校按积极参与、分级组织、统一管理、注重质量的原则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学科专业竞赛体系,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参与竞赛活动。
根据竞赛的性质与内容可将学科竞赛划分为四类:基础类、专业类、创新类和其他类。
根据竞赛组织部门的级别可将学科专业竞赛划分为五个等级:系(部)(校内)级、校级、地区(省部)级、国家级和国际级。
学校重点支持教育部推荐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鼓励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承办各级学科专业竞赛,重点加强“校级品牌竞赛项目”的建设.
第二章 竞赛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教务处是学校负责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学生参与学科专业竞赛工作的协调管理。具体职责是:
1.及时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并与竞赛主办机构(或 承办单位)、校内有关系(部)进行沟通联系.
2.根据学科专业竞赛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业类别、性质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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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校内承办系(部),审定其竞赛工作计划.
3.协调相关部门,协助承办系(部)落实赛前训练和竞赛必需的物质、技术条件。
4.管理竞赛专项经费,落实竞赛获奖指导教师的奖励,审核登 记竞赛获奖学生的创新学分。
5.整理、归档竞赛档案资料,统计上报全校各类学科竞赛数据。 第六条 对应学科专业竞赛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业所在系(部)负责承办组织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2.各系(部)负责人对竞赛项目组织与实施工作负总责,负责选定竞赛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竞赛的宣传报道的氛围营造,负责拟定竞赛工作计划和核定竞赛项目实施工作计划,负责组织落实赛前训练和竞赛必需的物质、技术条件(如场地、仪器设备、耗材等),负责竞赛期间的安全和协调其后勤保障等,并负责指定专人及时将竞赛活动通知、计划、竞赛规程(条例)、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总结报告、获奖情况等相关文件资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竞赛项目负责人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如指定竞赛项目实施工作计划、选定指导教师、培训选拔学生、组队报名、带队参与竞赛等),并对竞赛期间师生的安全、仪器设备安全负责。
第三章 竞赛管理
第七条 学校对学科专业竞赛实施项目管理,具体包括:竞赛项目申报与审批、竞赛经费管理、竞赛项目管理、竞赛培育等。
第 项目申报与审批
系(部)级项目由主办单位自行开展及管理,校级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以学校名义开展并进行管理;地区(省部)级、国家级和国际级学科专业竞赛须进行申报,申报每年一次,期限一年,按当年竞赛通知要求,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基金申请表”进行申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开展。特殊情况下,亦可由学校直接下达竞赛项目。
教务处遵循“优先资助教育部推荐的竞赛;积极扶持学生参与面 广、组织有序、成绩良好的竞赛;适度培育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体现系(部)特点的竞赛”的原则,根据当年可支配竞赛经费额度,审批竞赛项目、确认竞赛经费。
第九条 竞赛经费管理
1.学校设立学科专业竞赛专项经费账户,其年经费额按在校学生生均 10元的标准划拨,该专项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按学校财务规定核销。原则上,系(部)级和校级项目由承办单位自筹经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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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对地区(省部级)和国家级竞赛项目进行经费资助。
2.竞赛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竞赛组队工作费、报名费、赛前集训费、竞赛有关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外出培训或参加与竞赛有关的学术会议的费用、竞赛所需元器件和耗材购置费、师生外出参加集中竞赛差旅费、竞赛获奖后有关指导教师和组织单位的奖励等。
3.承办单位须按教务处核定的规模、经费计划和事项实施,方可在竞赛专项经费中开支。一般情况下按每个 500 元标准预算竞赛组队工作费用,该费用包括承办单位组织的预选参赛队员、培训讲座等组队过程的所有工作环节费用,其支出由承办单位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报分配方案,教务处审核,按学校财务规定核销。各竞赛组队时须根据实际情况按需组队,原则上组队工作费“校级品牌竞赛项目\"最高不得超过 5000 元,其他竞赛项目最高不得超过 3000 元.
4.按竞赛主办机构要求需进行封闭竞赛、限时完成的竞赛项目,可组织赛前集训。参赛组队人数达到 20 人及以上的竞赛项目的赛前集训,其指导教师从事讲课和指导工作的酬金按单班课酬的方式计算(原则上控制在集训 10 天,每天不超过 8 学时);组队人数未达到20 人的竞赛项目,其赛前集训按每个参赛队 500 元预算赛前集训费.赛前集训费的开支均需根据竞赛工作计划、赛前集训计划和集训工作记录,由承办单位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报分配方案,教务处审核,按学校财务规定核销.
5.竞赛所需元器件和耗材购置费的开支须由承办单位根据竞赛工作计划先提出请购清单(需附对应实验室现有可用物品器具清单),经教务处核准同意后组织采购,并按实验用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管理程序履行入库、领用手续和可回收的物品器具回收存放手续(与竞赛学科对应的实验室负责)后,教务处方能批准报销。
6.对竞赛获奖队的指导教师的奖励由教务处直接造表发放。对承办单位的奖励费用于支付承办单位在竞赛组织、竞赛条件准备、学生安全和学术道德教育、竞赛指导、竞赛宣传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宣传用品费、文印费、材料装订费、资料费、邮寄费、竞赛期间教师指导费、封闭竞赛期间学生伙食补贴、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误餐补贴、有关辅助人员劳务费等),其支出由承办单位报分配方案,教务处审核,按学校财务规定核销。
第十条 竞赛项目管理
获批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须按教务处审定的计划安排实施,并在过程中进行管理、服务与监督;要注意记录、保留竞赛期间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视频、音像等),在竞赛结束后整理资料,认真进行总结,形成完整的归档材料,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教务处备案。竞赛项目进行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或完成时,应及时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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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校核实后终止竞赛项目。
对于在竞赛中违反纪律、违反竞赛规定、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教师、项目组或相关工作人员,教务处将提请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关处罚.
第十一条 竞赛培育
学校重点培育“校级品牌竞赛项目”,根据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在地区(省部)级、国家级和国际级的竞赛情况、现有基础和学生参与面等,由专家评委评审确立“校级品牌竞赛项目”,重点给予支持.“校级品牌竞赛项目”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一定期限内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委根据期限内的竞赛情况对项目进行增减.
为使学科专业竞赛工作能够持续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学校鼓励承办单位充分利用现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等资源对竞赛项目进行培育。对于重视竞赛培育、已基本形成一支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已拥有层次合理的学生群体的竞赛项目或系(部),教务处将提请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表彰与奖励。
第四章 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十二条 对竞赛获奖学生的奖励
1.参加系(部)级、校级学科专业竞赛获奖的学生,一般只发证书或纪念品.证书由单位根据级别以系(部)或学校的名义统一印制发放,纪念品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
2.竞赛获奖学生可向学生处申报“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 ,申报资格和奖励标准见《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
3.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机构颁发的证书或发布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1.指导教师是指对参赛学生进行具体培训与指导、并由教务处 审核认可的教师。每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 1~2 名,每个指 导教师最多同时指导 2 个参赛队。
2.对竞赛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见下 表.(同一成果获数项奖励的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奖励。赛区是 指全国性竞赛下设的地区性竞赛组织机构) 序号 获奖等级 奖励标准 1 国家特等奖 10000元/队 2 国家一等奖 8000元/队 3 国家二等奖、地区(省部)特等奖、赛区特等5000元/队 奖 4 国家三等奖、地区(省部)一等奖、赛区一等奖 3000元/队 4 / 9
5 6 7 8 9 地区(省部)二等奖、赛区二等奖 地区(省部)三等奖、赛区三等奖 地区(省部)、赛区优秀指导教师 国家优秀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奖 800元/队 500元/队 1000元/人 2000元/人 2000元/主办、承办部门 第十四条 对承办单位的奖励
1.获全国特、一、二、三等奖,其奖励标准分别为每队 6000、4000 元、3000 元、2000 元奖励承办单位。
2.获省级(或赛区)特、一、二、三等奖,其奖励标准分别为每队 3000 元、2000 元、1500 元、1000 元。
3.同一成果获数项奖励的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五条 凡获奖名额按参赛人数设定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校内)”等,原则上不予资助及奖励。
第十六条 凡参加国际学科竞赛获奖的,其级别认定应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予以认定,其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 10000 元/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经费和组织管理办法不在本办法范围内.
第十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2014年6月4日院务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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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科竞赛申请表
系或部门名称:信息工程系 竞赛名称 竞赛 组织单位 竞赛等级 参加者 范 围 竞赛方式 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 竞赛时间 2015年3月—7月 重庆工商大学 竞赛地点 □国际级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校内 在校大学生 答辩 拟组队数量及人数 竞赛负责人 6队,每队5人 刘宇 报名时间 3月10日—3月31日 培训指导 刘宇 教师 参赛学生在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3chuang.net)统一报名,报名表格请从网站下载。学生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个题目的竞赛,一个题目最多5个学生参竞赛方式加,参赛学生完成作品及商业策划书,参与统一答辩,由大会评审员进行评定. 和程序 3月16日 报名方法及大赛规则培训. 3月18日—3月20日 软件平台搭建基本技能培训. 竞赛培训3月23日—3月25日 商业计划书撰写技巧及规范培训. 方案 3月26日-3月27日 商业计划书答辩技巧培训。 一共6个参赛队,每个参赛队500元预算经费(包括培训、交通、通讯、资料等费用)总计3000元经费预算. 竞赛经费 预算 竞赛组织单位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6 / 9
学院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由竞赛负责人填写,写不下可另附页。 7 / 9
附件2: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科竞赛工作流程
教务处审核各类竞赛文件、公布各类竞赛信息,并确定竞赛组织单位 竞赛组织单位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科竞赛申请表》(可下载)及竞赛章程并交教务处 教务处对竞赛的组织、组队数量、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 竞赛组织单位组织宣传、报名、选拔、培训和组队参赛, 教务处辅助 教务处根据竞赛组委会的正式通知发布获奖成果信息 (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 (校级及校内学科竞赛)
学校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和《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各项竞赛经费予以报销,并对有关教师和学生进行补助和奖励 教务处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审核相关材料并报分管院长批准。 竞赛组织单位提供有关材料到教务处并办理报销审批手续(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竞赛培训等工作情况统计;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组织管理人员名单;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奖品照片等;材料费等费用票据、竞赛书面总结等) 8 / 9
附件3:
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竞赛章程
一.竞赛目的
提升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意设计和创业实施能力。
二.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
三.竞赛内容、方式和奖励
竞赛内容:以电子商务为主题的创新、创意及创业大赛。 竞赛方式:作品答辩。
竞赛奖励:一等奖共计一名,获得精美小礼品及一等奖奖状;二等奖共计两名,获得二等奖奖状;三等奖共计三名,获得三等奖奖状。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15年4月27日。 竞赛地点:待定
五.竞赛组织和管理
按照全国大赛的要求,需先在全国大赛官网完成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校级竞赛才有资格参加。本竞赛由重庆融智学院信息工程系主办,信息工程系电子商务教研室和学团为竞赛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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