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谈论宗教发展的时候,我们必须先要搞清楚,是哪些宗教在发展,他们的政治态度是怎样的?如果不搞清楚这一点,闭口不谈这些宗教团体对于中国党领导、对于社会主义、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态度,只是强调他们在迅速发展中,显然是不科学、不严肃的,也是毫无意义的。爱国宗教团体的正常发展与进步是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具体体现,是党正确引导的必然结果。它们越是发展得好,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各种宗教信仰者绝大多数都和不信教的群众一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力量、依靠力量。我党提出正确处理宗教关系,就是要不断地巩固和扩大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将全体信教者紧密团结在党和的周围,共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祖国,宗教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基本路线。
其次,我们要搞清楚的是,这些正在发展的宗教对于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政治渗透以及邪教的态度如何?如果这些教会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以及邪教组织的各种宣传和诱惑,坚持爱国爱教的宗旨和基本原则,那就没有理由对之视若洪水猛兽。为了杜绝境外敌对势力打着宗教的旗号对我进行政治渗透,我们必须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和宗教工作方针,积极引导各种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他们的正常发展与进步,鼓励各种爱国宗教团体充分发挥自己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将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自己的周围。这是对敌对势力最为有力的一击,是从根本上杜绝我国各种宗教与境外敌对势力相呼应的重大战略措施。
最后,我们还应该搞清楚的是,这些宗教的发展是否有悖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基本的权利之一,但是一定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的允许范围之内活动。只要它们的发展没有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就是正常的,是不应该予以干预的。现在是一个信仰多元化的时代,宗教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国际性、民族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宗教不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敌对势力,只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爱国宗教团体的正常发展与进步就并非是坏事。
在新中国成立60多年的进程中,我国广大宗教信仰者始终不渝地紧密团结在党和的周围,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有目共睹的伟大贡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国宗教界几十年来爱国爱教的伟大实践充分说明,总体上说,爱国宗教界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伊宁县 林业局 张 健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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