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促进员工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提高团队整体素质;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培训规
划、职位晋升等工作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基层员工。 3. 职责组织:
1)由员工直接主管对员工当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2)行政中心负责监督各主管是否对员工的考核公平、透明。
3)行政中心负责组织该制度的修订解释、汇总考核成绩、核算考核工资等。 4.考核流程:
1) 每月23日-24日由直属领导及评分小组考核人员上月工作情况根据“岗位绩效考核关键指标”进行打分,并将打分后的评估表报行政中心负责人进行汇总、统计; 2) 财务部根据员工考评结果计算一个当月绩效工资,并制作工资表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工资。
3) 当月绩效工资计算标准: 绩效考核得分 60分以下 60分-69分 70-分 90分-95分(含) 95分以上 5、考核监督与反馈
1) 部门负责人将考评结果25日反馈员工,对员工当月表现、改进方向等进行沟通与
指导;
2) 行政中心负责人抽查各岗位工作情况与负责人考核进行比照,对弄虚作假、敷衍等
情况根据责任。 追查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每月26日前向行政中心提出申诉,行政中心及评分小组组织调查并向员工沟通反馈调查结果。
6、当月岗位调动的基层员工,在5日前(含)调动的由现部门考核,5日后调动的由原部门考核。
7、当月离职的基层员工不参与考核,无绩效工资,当月工资发放中扣除绩效基数。
当月绩效工资 当月绩效工资基数×40% 当月绩效工资基数×50% 按照实际得分发放(当月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得分/100) 100% 110% 注:对于得分超过95分的直接主管必须写出书面说明。
保定市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1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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