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意义
1.1 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加速公司高素质
人才的开发与引进,提高人才的质量与稳定性;
1.2 为解决公司高速发展的人力资源供
需矛盾,突破制约公司发展的人才短缺瓶颈;
1.3 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参与举荐工作,激
发寻聘人员工作热情,为公司广纳高
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以满足公司对高级人才的需求。 2、举荐范围(对象)
副部级以上人员、董事长办项目经理、总裁办管理研究员、博士以上学历者以及主要公司领导特批的紧缺人才。
3、举荐成功的界定
3.1 被举荐的高级人才一经录用入司,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为举荐成功; 被举荐人试用期满转正并工作满6个月,视为举荐完成。 3.2 因公司工作需要而调入集团其他子公司的,按上款同等对待。
4、奖励
4.1 被举荐人一经录用入司,并与公司签
订劳动合同,举荐人即可到人力资源
部申请领取奖励标准的40%,余额
在被举荐人试用期满转正并工作满
6个月后领取。
4.2 奖励标准按被举荐人在公司担任的岗
位职务分类奖励,岗位职务以试用期
满被委任的为准,具体标准如下表 :
被举荐人/岗位职务 奖励标准 副总经理 3000 总经理助理 2000 级管理人员 博士以上学历者 1000 副(助理)、硕士以上博士以下学历者、 500 高级工程师 普通工程师 300 5、举荐和奖励申请流程
举荐人填报举荐表 (举荐表留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招聘、录用 被举荐人一经录用入司,并签举荐人在被荐人试用期满转正 订劳动合同,申请奖金40% 并工作6个月后申请奖金60% 人力资源部审核 公司领导批准 6、其它规定 财务部发奖 6.1 人力资源部每月5日前通过公司内部
网(人才信息专栏)和其它方式,公
布公司最新人才需求计划(包括需求
职位及任职资格);
6.2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起草,解释与归
口管理权属人力资源部。
6.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至4
月30日。
6.4 试行期间对本规定有修改意见与建议
者,请把意见与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经理处,人力资源部与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后,将修订结果予以反馈。
附件1
高级人才举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举荐人 姓 名 与被举荐人关系 姓 名 毕 业 院 校 原工作 单 位 性别 最高 学历 部门 职位 联系 电话 职称 专业 被举荐人 举荐到职 时 间 时间 被举荐人简历或重大事项记录 举荐人签名 证明人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寻聘主管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表存入举荐人档案,2、证明人为用人部门的公司主管领导 奖励理由 请奖金额 请奖人签名 (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小写)----------------元 公司人事主 管领导意见 联系 电话 转正 时间 人力资源部 意 见 执行总裁 意 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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