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3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
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百政发[2013]23号 【发布部门】百色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29 【实施日期】2013.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3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百政发〔2013〕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将 2013 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自治区“富民强桂新跨越”发展战略,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 1 / 2
2013 年目标任务,结合实际,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中求进,开拓创
新,扎实开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 2013 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11.5%,财政收入增长 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5%,全部工业总产值增长2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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