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常年分居的夫妻是什么下场

常年分居的夫妻是什么下场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常年分居的夫妻的下场如下:

1、分居后易导致出轨,最终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烟消云散;

2、长期分居易导致疾病和衰老,长期分居后,双方失却了对方的关爱,导致精神不振,整天心事重重,忧心忡忡,多愁善感,对身体的健康极为不利,很容易诱发各种疾病;同时,女人缺少了男人的关爱,也容易过早衰老,变成所谓的“黄脸婆”。男人却会整天泡在酒中,以酒消愁;

3、长期分居导致生活紊乱,没有了正常的家庭生活,意味着过的是单身汉的生活,这样会打破昔日的生活规律,饱一顿饿一顿,方便面、挂面成了单身汉方便、快捷的主要食品,而且没有了吃饭的时间概念,使自己饮食起居发生紊乱;

4、长期分居导致孩子受罪,夫妻的不合分居,对孩子的心理影响不可估量,孩子需要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和父母的身边成长;在一个残缺的家庭长大的孩子,心里难免会产生阴影,甚至对家庭,对社会的抱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