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不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款。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建设项目的征地流程有哪些
1、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批准。
2、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并报省地政部门备案)。
4、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5、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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