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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1、有权自行委托辩护人,有权在法定条件下获得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提供辩护;有权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权另行委托辩护人;2、参加法庭调查,有权就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经审判长许可,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有权辨认,鉴别物证,听证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其他证据文书,并就上述证据发表意见;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建鉴定或勘验;3、参加法庭辩论,有权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展开互相辩论;4、有权向法庭做出最后陈述;5、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出反诉;6、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判决、裁定提起上诉;7、有权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申诉,等等。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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