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属于共同财产。婚前共有财产购房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如果房产证在一方名下,可能被认为是该方财产。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房屋证书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得房屋产权,该房屋即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使用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则该房屋也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就已经取得了房屋证书并且该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屋有可能被认定为该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