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一、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的权利是:
1、合并决议作出后获得及时通知的权利;
2、对合并决议提出异议的权利;
3、及时申报债权的权利;
4、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合并有哪些法律后果
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如下:
1、公司合并发生公司实体的变化,会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公司合并不仅导致被合并公司的消灭,而且导致存续公司的变更、公司的新设;
2、公司合并会导致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被合并公司生命延续的概念在法律上表现为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享有被并公司以前享有的公法和私法上的所有权利;
3、公司合并会导致股东的重新入股,公司合并效力的另一个方面显示被并公司股东重新入股或者说收容。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4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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