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拆迁协议怎么改名字?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一、怎样确定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金额、补偿方式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和地段、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所达成一致的协议。

既然是双方统一意见后才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那么就代表双方承认、认可这份协议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经对方同意,并协商一致。

一方拒绝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二、赔偿协议书怎么写有法律效应

赔偿协议书有法律效应的写法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三、离婚协议是属于什么合同

离婚协议不算合同。离婚协议不属于合同。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

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书就生效了。因为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