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调解不具有强制性,对方可以不接受调解,对于民事纠纷调解不成,就等候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