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被征用土地不能再出租,具体原因如下:
1、村民不能拥有使用权(除非国家又重新发包),因此既然已经征收,且无需再给补偿,那么土地就属于国有而不再属于集体所有了,村民不能再行出租;
2、如果村民已出租,国家()有权收回。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2、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
3、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4、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6、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
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