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集体土地上司法强拆你必须要知道的事

关于集体土地上司法强拆你必须要知道的事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集体土地上司法强拆的,被拆迁人一定知道集体土地房屋能不能司法强制、司法强拆的条件等问题。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市、县和土地管理部门已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行为;

(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符合《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人民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六条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执行;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三)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

(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管辖。

人民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