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如果一方在外国是如何处理的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当一方在国外离婚程序的进行方式:双方不得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起诉离婚,且该离婚案件一般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经人民法院审理,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