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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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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要求是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以及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够上市。

一、上市公司最少注册资金是

上市公司最少注册资金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二、哪些情况下股票可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三、子公司能不能上市

子公司可以上市。因为子公司不同意分公司,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子公司是可以上市的。

子公司上市的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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