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安置房协议一般是不允许修改名字的。安置房依据在房产证没下来之前是不允许对外买卖的。同时,根据规定,当户主手里持有购房安置协议时一般是不允许改合同的,因此此时交易,对买卖双方都存有一定的风险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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