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需要什么条件
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需要的条件如下:
(1)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
(2)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3)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形式;
(4)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开庭裁决。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书面劳动争议申诉书;
3、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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