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绝工商局调解的,消费者可以根据与商家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或者当事人不愿意仲裁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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