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广东省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属于违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