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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走路的时候被旁边的车撞了,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则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

法律分析

1、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按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赔偿费用,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结语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解决双方责任比例的关键文件。根据比例,各方需承担相应责任,无过错方最多承担10%赔偿责任。赔偿费用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非机动车无过错则机动车承担责任,有过错则适当减轻机动车责任,若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则机动车无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八十五条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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