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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房屋中的权利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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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出让动迁房的产权与动迁房本身产权一致。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相关的地方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就出售的房屋。

法律依据:《房地产管理办法》

第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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