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优抚证和退伍军人优待证是不同的,其针对的对象、颁发标准和享受待遇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
法律依据:
1.《退役士兵优待条例》第三条:“退出现役的士兵,经军队评定具有一定的优秀表现,给予荣誉证书和退役证书。”
2.《优抚条例》第六条:“因病残、因公牺牲、服现役期间因病或者非因公致残、因战略需要失散、流离失所等情况,经有关部门审定,发给优待证明。”
3.《优抚条例》第十一条:“对因病残、因公牺牲、服现役期间因病或者非因公致残、因战略需要失散、流离失所等情况,享受国家优待的对象,应当按照规定发放抚恤金、医疗费用、生活补助金、安置费用、住房保障等。”
综上所述,优抚证和退伍军人优待证虽然都是国家为退役军人提供的优惠政策,但是其针对的优待对象、发放标准和享受待遇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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