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企业违反供用电合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电力企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 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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