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满足申请条件:本省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省内任一机关派出所或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窗口或线上提交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采集指纹及人像
四、缴费
五、10个工作日内邮寄或30日内窗口领取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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