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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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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其依法取得且经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的已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取得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一、确权证能办理贷款吗

土地确权证作是可以用来贷款的。如果想用土地确权证申请抵押贷款,可以携带土地确权证、个人身份证以及其他的银行需要的资料去银行办理贷款。首先要符合贷款的条件: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或流转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

二、农村土地如何合法买卖

(一)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二)在《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三)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三、土地补偿怎么

1.土地被全部征收,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一点特殊的是,如果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同时,农村集体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2.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3.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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