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是接受债务人的委托进行保证的,则债务人不得对其主张抗辩;如果保证人是因债权人的欺骗、胁迫等而进行保证的,则保证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向债务人追偿问题;如果保证人不是接受债务人的委托,也不存在债权人进行欺骗之情况,而是保证人自愿进行保证的,则不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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