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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是否可以用来支付法律费用?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职业转换费用是指企业支付给离岗职工,用于其重新选择、确定职业、接受技术锻炼、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活动的费用。而工伤赔偿则是为了补偿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和工伤赔偿是两种不同的经济补偿制度,其用途也各有所不同。因此,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不可以用来支付法律费用。

法律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发生工伤的职工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工伤赔偿。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离岗职工支付职业转换费用,用于职工重新选择、确定职业、接受技术锻炼、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要保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订立、履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不可以用来支付法律费用。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劳动合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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