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债务分割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如协议无法达成则由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抚育子女等义务较多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或判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判决解决。
法律分析
一、离婚财产债务分割如何进行?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夫妻财产界定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在日常生活当中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肯定是需要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来进行分割的话,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比较大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通过人民判决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
结语
离婚财产债务分割需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若协议无法达成,将根据财产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离婚时,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若一方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可由双方协议,如协议不成,可由判决。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应平等处理。在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确定财产分割,如有争议,可通过判决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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