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债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关于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清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一致,约定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或者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判决。此外,当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均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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