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人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二、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三、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占股比例、投资方式及日期 1、投资额及占股比例:
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其中:
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2、投资方式及日期:
以转账、现金、工资方式分批投资,具体如下:
四、事务执行
1、公司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聘任甲方为公司总经理,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全权负责公司管理与经营;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项目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a)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b)撤销投资股份; c)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盈余分配:以共同所有人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七、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分红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a)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b)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c)允许公司共同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分红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共同出资人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分配方式:
a)去除第二年运营资金(全体工人全年工资,至少不低于 元); b)去除本年度员工奖金; 八、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未到年底时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九、保密协定
1、所有共同投资人不得无故泄露任何项目有关的财务状况、人员状况、创意策划、技术问题、商业机密、运营状况等,泄露者视为违反本条例,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2、若有投资人进行撤资、股权转让等行为退出项目,同样不得泄露任何项目有关的财务状况、人员状况、创意策划、技术问题、商业机密、运营状况等,泄露者视为违反本条例,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3、泄露与否或泄露程度以其他共同投资人共同判定为主,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双方意愿的情况下可以先进行协调,如协调不成可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其他共同投资人所有经济损失。
十、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