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为 元/月,每月 15 日(按需要修改)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 1、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协议终止。
2、乙方无权二次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三、乙方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应在
年
月
日之前交付押金人民
币 元 (大写: )。押金在租期到期之日由甲方如数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签订之日水表度数: 电表度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 方: 电话: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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