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检验科微生物室工作制度

检验科微生物室工作制度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检验科微生物室工作制度

1.临床细菌室守则...............................................................................3

2.无菌室工作则...................................................................................4

3.对临床细菌检验人员的要求............................................................5

4.临床细菌室工作人员守则 ..............................................................6

临床细菌室守则

临床细菌室是进行细菌学实验的场所,在此完成标本接种、孵育、分离、细菌鉴定和药敏试验等工作。细菌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细菌室必须安装严密的门窗,以防外部污浊气体和昆虫进入室内污染环境。室内禁用电扇,以避免加速气体流动,造成细菌播散。

2、细菌室必须装有供空气消毒的紫外线灯,置于离操作台面1m的高度,每天开始工作前照射20min。对紫外线灯的消毒效果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的灯管。

3、室内备有工作人员洗手使用的肥皂和自来水源。此水源不可与处理标本相关的水源共用,须设置消毒剂水盆,供操作后浸手用。

4、室内必须常备消毒剂,如来苏或过氧乙酸,一旦发生菌液溅落试验台或地面,应能

2

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5、室内操作台须每日用消毒剂擦试,地面至少每周用消毒剂拖擦1次。

6、室内对接收的标本和消毒过的器具,要分别指定地点放置,特别是对无菌和有菌器具要明显分开。用过的试管、平皿必须及时高 压灭菌处理。

7、不能或不便高压灭菌的标本和废弃物品须焚化处理。

8、细菌室根据当地的气温特点,安装空调机,以适合细菌实验工作。

9、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

无菌室工作守则

对无菌实验室以及在其中操作的要求如下:

1、无菌室应完全封闭,人员出入应有两道门,其间应隔有缓冲区。无菌室与外界可开一拉门小窗,供传递器具用。

2、在无菌室中仅限于分装无菌的培养基等操作,不进行有菌标本的分离及其它操作。

3、用前应以紫外灯消毒30min,定期用乳酸蒸熏,彻底消毒。

4、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应换专用鞋、专用衣。在无菌室内进行无菌操作时,应戴一次性口罩。

3

5、无菌室应仅限操作人员进入,操作时应严格关门,其他人员可在室外观看或经拉门小窗进行协助。

6、条件有限的实验室,可用超净工作台代替无菌实验室进行相应的操作。超净工作台应选择垂直气流通风方式。

7、无菌室应配备空调设备,保证不因室温而影响工作。

对临床细菌检验人员的要求

1、负责鉴定及签发报告的主管技术人员应通晓诊断细菌学的全 面知识。

2、一般细菌室工作人员均应具备细菌传染、消毒、灭菌的知识。 3、通晓细菌室守则,并严格遵守。

4、负责人应不断更新知识,了解细菌学检验的新进展。

5、定期或随时与临床医生联系,主动参与临床病例讨论,了解病 情及治疗情况,达到细菌检验与临床的密切联系。

6、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必要的预防接种,增强自身抵抗能力。

临床细菌室工作人员守则

在细菌室工作人员应注意,既不要给室内带来污染,也不要被室内的微生物感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4

1、穿专用的工作衣帽入室,必要时应戴口罩。

2、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3、室内禁止饮食、吸烟、闲谈等非专业活动。

4、养成在室内手不触及口、脸、头发及躯体的习惯。

5、操作中不可说话,以免口中飞沫污染标本。

6、每次完成工作和离开实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接触了致病菌类,须用消毒剂消毒手。

7、个人物品不许带入室内。

8、当工作环境被细菌培养物污染,必须用适当的强消毒液泼洒覆盖污染物,并报告主管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9、工作人员被细菌培养物污染,应用弱或中等消毒剂清洗,必要时给予药物治疗,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进一步采用特殊措施。

10、标本涂片并干燥后做革兰氏染色或抗酸染色,以油镜检查。报告方式:未查到细菌/霉菌,或查到革兰氏阳性球/杆菌,或查到革兰氏阴性球/杆菌或查到抗酸杆菌/未查到抗酸杆菌等。 脑脊液标本查隐球菌,将标本高速离心,弃上清液,取一小滴置于载玻片上,加一小滴墨汁混匀,然后加上盖玻片镜检。

5

11、如遇不能处理的细菌标本,请与检验科主任联系。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pqdy.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